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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方向”的中国式PPP

时间: 2017-12-11 09:22

来源: 财税大观

作者: 江湖之远

发改委在最近则一直对PPP做加法。最近连续出台两份文件,一个是价格改革,一个是加大民营资本进入PPP的推动力度。

但是若是因为192号文,央企大量退出PPP,民企能填补所留下的市场空缺吗?

“肯定做不到,首先央企和民企不在一个数量级,留下的市场空缺不是民企所能填补的。”上述PPP专家判断。

中诚信国际创新业务部高级分析师杨小静表示,既符合当前监管要求又具有社会回报机制的有一定吸引力的项目是缺乏的。适用于PPP模式的项目,一方面是属于政府具有提供责任,另一方面有稳定回报机制,此外还需要具有一定社会吸引力,这类项目基本集中在供水、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类项目,这类项目的优质项目非常少,未来不仅需要从新增项目,还需要在存量项目中挖掘适用于PPP模式的项目,丰富和拓展PPP模式的可能性。

杨小静认为PPP面临的困境还存在符合PPP要求的合格的社会资本方数量较少的困境,在政府债务风险强监管的背景下,规范的PPP项目禁止有政府方的兜底承诺,要求风险共担,真正的民营企业往往缺乏进入的动力。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判断前三年多来的库内PPP实质性落地项目并不如宣传的那么多,重要的节点应该是要看融资到位;但是也存在一些未入财政PPP项目库的其他形式的市场化项目(购买服务、某些特许经营项目甚至一些运营性强的PPP项目等)。一增一减,实际规模尚难计算。

“在当前的调整期应该充分分析前一段时间PPP中所存在的问题,应该有针对性的分领域分行业分特性来对不同类型的PPP所应该关注的核心问题进行分析和规范,收缩一部分不应该操作PPP的地区、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提高落地项目的品级。”薛涛表示。

上述央企PPP负责人表示,现在躲不开国资委的192号文,只能在遵守192号文的前提下,明年加大和地方国企的及民营企业的合作,预计业务量会受到些影响,但质量会更好。

杨小静告诉记者, PPP的优势主要来自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政策出台后,对其地位的肯定以及发展趋势的利好。在今年监管大年以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渠道受限,传统的大量以购买服务等类型包装的基建项目或者含政府远期回购条款的BT项目因不合规而被叫停。因此,PPP的优势有:对于地方政府,或者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而言,PPP成为规范化的融资渠道之一,对于PPP模式主导的项目有重要利好,但PPP模式下各方行为会严格规范。

为什么规范?

PPP的规范在2017年的上半年财政部就已经开始,2017年4月财政部发等六部委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要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

薛涛认为,这一轮PPP一开始就是以2014年国发43号文(标题是“控制地方性债务”)为出发点,将PPP作为控制地方债务的手段之一,必然要面临三大不匹配,首先是地方政府汹涌的融资需求与当前有限的融资渠道之间的不匹配,各地区不均衡的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和均等化公共服务需求的不匹配,以及各层级政府、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和咨询机构这些各方主体间的目的和能力的不匹配。

“这些会导致一些不适合PPP的项目被迫采用PPP方式,以及过快推进PPP、 过度使用PPP等问题,再加上非运营类PPP项目“可用性付费”机制设计的一些弱点,带来了现在的问题。”薛涛告诉记者,在PPP的高速推进中,国家部委各类PPP相关文件不够统一,与行业部门未能及时出台分门别类的有针对性和效力的文件予以规范和提高,不少地方政府推进PPP目的重在引资目的不纯,也是本轮PPP不少项目质量不高的原因。

薛涛认为,当前PPP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整个规制体系尚未完成建设,导致社会各主体对PPP长期发展的深度认识和信心不足,是一个我们当前PPP发展初期所处的客观环境。应该深刻分析“工程化”“拉长BT化”“融资化”背后的原因,真正理解好的PPP需要的是真运营的核心是只有社会资本在运营(可以包括有相当技术难度和绩效压力的长期维护)中体现了比政府自己来做更有充分的优势的时候,才能实现PPP的唯一价值:长期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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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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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涛

目前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攻读博士学位,此前分别在武汉大学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理学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E20环境平台执行合伙人和E20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南大学兼职教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客座教授,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硕士生校外导师,天津大学特聘讲师,并兼任北京大学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双库的定向邀请专家,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注册专家(基础设施与PPP方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化学品和废物环境管理智库专家、中国环保产业研究院特聘专家、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环保产业政策与集聚区专业委员会委员。住建部指导《城乡建设》杂志编委、《环境卫生工程》杂志编委、财政部指导《政府采购与PPP评论》杂志编委,并担任上海城投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在PPP专业领域,薛涛现任清华PPP研究中心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PPP专委会秘书长、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第一届理事会副秘书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PPP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国合中心PPP专家库成员、中国青年创业导师、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智库成员、中国城投网特聘专家等。

20世纪90年代初期,薛涛在中国通用技术集团负责世界银行在中国的市政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其后在该领域积累了十二年的环境领域PPP咨询及五年市场战略咨询经验,曾为美国通用电气等多家国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对环境领域的投融资、产业发展和市场竞合格局有着深刻理解;2014年初加入E20研究院并兼任清华大学环保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着力于环境产业与政策研究、PPP以及企业市场战略指导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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