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18日,受水利部委托,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在咸阳市召开咸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中期评估会议。咸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以总体评分95分顺利通过中期评估。黄委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局副局长袁东良担任评估组组长,省水利厅副厅长张玉忠、咸阳市副市长刘新余参加评估会并作重要讲话。
17日,评估组冒着高温酷暑考察了陕西张裕葡萄高效节水示范园、礼泉县白村现代农业示范园、陕西天宏硅材料有限公司、长庆昌源社区、咸阳百晟水净化有限公司、咸阳清渭中水净化有限公司、咸阳市节水教育基地、渭河咸阳城区河道生态整治工程等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点,听取了咸阳市政府关于节水型社会体制与机制建设、制度建设与实施、试点工作进展、试点成效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咸阳市自2010年7月6日被水利部正式确定为“第四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以来,用水总量控制在1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到70.24立方米,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61,农业节水灌溉率达到65.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23.7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5.9%,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为13.2%,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划”预期指标。
评估组高度评价了咸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的成绩,认为咸阳市以强化机制、体制和制度建设为重点,编制实施了《咸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加强了水资源统一管理。水利及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公众广泛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现阶段成果基本满足了水利部有关要求。
评估会上,张玉忠指出,咸阳市是水利大市,也是严重缺水的城市,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关系着咸阳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咸阳市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建设规划,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要结合评估意见,迅速总结经验,分析差距,查找原因,加快工作进度;要结合“三条红线”,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做到按需发展,宏观调控;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节水,形成人人爱水、护水的良好风尚。
厅水资源处、咸阳市政府办、市水利局以及节水型社会建设市级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编辑:李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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