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丹江口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丹政发〔2014〕13号),《意见》提出用六大措施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
六大措施保障是: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健全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实现三个主要目标,即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31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8%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96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2%以上。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2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在管理内容上,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支撑。
编辑:李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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