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2月19日电(记者曹银康)“十五”期间浙江省将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建成一批经济稳定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城市和地区,力争到“十五”计划末全省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这是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在新近确定的“十五”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出的。
这一规划的具体目标是:全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并实现全省城乡环境清洁、优美和生态的良性循环。到2005年,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态环境系统。
为实现上述目标,浙江省制订了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
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方面,既继续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又将目标总量控制和环境容量总量控制结合起来,并实现工业污染源末端治理向源头和全过程污染控制转变。
在城市环境整治方面,浙江将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集污管网,疏浚城市内河河道,扩大烟尘控制区,推广清洁能源,集中供热,使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大大改善和提高。
在农村生态建设方面,将进一步建设和发展生态村镇、生态示范区,加强钱塘江、千岛湖等流域的水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开发生产无污染农产品、绿色食品,防止农村河网水质富营养化,从而有效地控制农业生产和生活污染。
此外,浙江省环境管理制度建设、环保科技进步、环保产业化进程等都将进一步加快,使之在浙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的作用日益增强。
新华社 2001年2月19日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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