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四川省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明确,以强力控制和削减总磷污染为主攻方向,岷江、沱江两大流域强化控源减排,金沙江、嘉陵江、长江干流(四川段)三大流域以及黄河(四川段)加强保护和整治并重。《工作方案》提出,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18年底前,县城城区以及其他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探索采取横向资金补助、对口援助、产业转移等方式,开展跨界水环境补偿试点;各市州自2016年起,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都要向社会公开;2020年底前,单一水源供水的各市州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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