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下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26个省(区、市)中央预算内投资共47亿元,用于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相关设施建设。目前,相关省(区、市)已全部完成投资计划分解备案工作。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明确监管内容、建立健全自查抽查和专项稽察制度,充分运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强化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投资效益。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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