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主要是地方政府做PPP,并且地方政府具有完全自主权。在日本PPP用得最多是BTO模式(建设-移交-运营),而不是BOT/BOO模式。我国用得最多的是BOT,企业出资建设运营,期满之后把设施无偿还给政府;而BTO,是企业投资建设好之后,先把设施所有权还给政府,之后再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去运营。为什么?因为对重要的敏感的基础设施,政府当然希望能第一时间把所有权拿回来,这可以理解。再者,如果这个设施放在企业手里,它每年要交设施税,企业也觉得不划算。大家可能要问抵押贷款怎么办?因为在日本不需要设施抵押,靠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特许经营协议,银行就可以放贷。这就是日本,它70%多的PPP项目用的都是BTO模式。
日本PPP模式应用领域很广,横跨53个领域,其特点是在社会基础设施领域远多于基础经济设施领域。因为,在日本经济类基础设施建得差不多了,而在教育、文化、健康、环境等社会类基础设施领域还有不断增长和提升的需求。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正在组织专家把日本PPP的经验用一本书的形式介绍到中国来。
再回到垃圾发电项目。我想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新加坡的经验。新加坡用的是DBOO或者DBFO而不是BOT,因为前者产权关系更为清晰。新加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主要边界条件,如下图所示。核心内容包括:投标时主要报三个指标,吨垃圾资金成本、吨垃圾固定运营维护成本和吨垃圾变动运营维护成本;发电收入的98%被政府拿走,所以企业发电效率达不到要求时要被罚款;调价机制中有奖有罚,有精细化的随CPI变动调整;经营到期后实行有偿处置,包括继续续约,有偿收购,有偿拆除等。
中国PPP,请让理念先行、量力而行、简单易行
最后,中国的PPP到底怎么做?大家可以看看我发在《财经》等杂志的这三篇文章:《中国PPP,请让理念先行》《中国PPP,请量力而行》《中国PPP,请简单易行》。
中国PPP,请让理念先行
今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两位得主,一位是哈佛大学的哈特教授,一个MIT的霍姆斯特朗教授。他们为什么得诺贝尔奖?是因为契约理论。契约理论与PPP模式有密切的关系,无论是霍姆斯特朗的完全契约理论还是哈特的不完全契约理论,都非常适合PPP模式的研究与应用。
PPP模式最核心的理念是什么?我认为有两点,第一是合理回报,第二是契约精神。其他如利益分享、风险分担等都是为这两个理念做支撑的。为什么是合理回报呢?因为回报低了,企业不干;回报高了,政府不干,民众也不干。只有合理回报,才能是博弈后达成的共识。合理回报应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激励性、约束性、可调性与全体性。PPP在执行当中要有刚性的一面,要讲契约精神;但PPP模式执行中还要有柔性的一面,要讲可调性,因为它是一个不完全契约。如果PPP项目协议二、三十年一成不变,政府会觉得挺可怕,企业会觉得靠不住,因为在二、三十年内,无论是科技进步还是城市管理,有太多不可预知的可能。因此,不完全契约理论更符合PPP模式,在崇尚契约精神的前提下处理好“不变”与“变”的关系,可能是PPP应用中的必修课。还有全体性,合理回报要善始善终,从开始的咨询、EPC、融资到最后的退出以及资产转让,任何一个环节和任何一个主体都不允许形成暴利。例如,垃圾焚烧、污水处理项目,在资产转让中应该明确两点:一是转让要经当地政府同意,二是你卖多少钱当地政府有权干预,否则你卖太高的价钱,既违反了合理回报理念,也加大了接盘者的经营负担,到头来还是要由政府和民众买单,这是不可以的。
中国PPP,请量力而行
面对国内短时间内如此大规模、爆发式的PPP需求,我们的政府与企业在能力上都准备好了吗?如果能力驾驭不了需求,就是力不从心,其后果有二:一是项目满天飞就是落不了地;二是匆忙“硬着陆”、仓促“办婚礼”,为未来婚姻埋下隐患和危机。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中国PPP还是要量力而行,要从政企两个主体同时加强能力建设,增强能力自信。从政府层面,要着重提高项目识别能力、模式设计能力、财政支付能力、伙伴选择能力以及过程监管能力。从企业层面,则需要不断提升投资与融资能力、技术与管理能力以及必要的定力。一方面,PPP企业二、三十年与政府合作,并在政府监管下向社会提供相对稳定也相对单调甚至简单重复的公共产品或服务,需要克服“疲倦感”与“乏味感”;另一方面,PPP企业必须克服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能冲动,把合理回报作为企业始终坚守的经营理念和价值追求。
中国PPP,请简单易行
最后,中国PPP,要简单易行。立法规制简单一点,投融资模式简单一点,过程管理简单一点。道理也很简单,因为地方政府面临的是现实问题,解决的是实际问题,而地方政府解决实际问题的惯常思路是复杂问题简单化而不是相反,强调有效性。PPP模式如果设计操作的过于复杂就会“吓跑”地方政府,挫伤他们的耐心与热情,其结果要么知难而退,要么另辟蹊径。其实,现实生活中,无论是技术创新还是社会管理,有效加简单始终是人类的追求。现在学术界、咨询培训界和金融界等都有把PPP复杂化的本能推动,但请记住黄奇帆市长的一句刺耳的话,“把金融搞得很复杂的人都是骗子”。PPP界流行一种说法,PPP是婚姻而不是婚礼。顺着婚姻说开去,维持婚姻的美满不容易,但并不复杂。志同道合,婚姻就成功了一半,再懂得珍惜与妥协,婚姻就成功了另一半。复杂化的婚姻不太可能美满,复杂化的PPP也不太容易成功。所以中国PPP,还是要简单易行,大道在前,大道至简!谢谢大家!(掌声)
互动环节——
1、提问:我来自南京万德思环保,王总的演讲非常精彩,刚才您提到PPP要做得好,关键在于不管哪种形式都一定要有个“O”(运营)段,如果想“O”得好,除了您讲的技术创新,还需要有商业模式创新的支持。在商业模式创新方面,不知道您有没有一些好的经验,或者说我们应该朝哪些方面学习、借鉴?
王天义:光大国际做了一两百个环保PPP项目,但我们在融资模式、商务模式上却比较简单,主要靠自有资金加银行贷款,包括世界银行、亚发行、国家开发银行等的长期低息贷款,我们没有做非常复杂的商业模式和投融资模式的设计。国内的PPP模式有股权投资,有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当中,我主张一定要有运营方,而且要成为重要股东,最好成为控股股东,这样即便其它股权投资者将来退出,项目运营也不至于受太大的影响,这是政府所希望和要求的。
2、提问:从南京到三亚,我们公司在化解邻避效应方面做了一些努力。关于工厂花园化方面的做法,能否给我们一些指导意见?
王天义:光大国际有60多个垃圾发电项目,我们努力把每一个项目都做成花园式的工厂,而且我们每新建一个垃圾发电厂,花园效果都要要求比原来的更好。其实,我们现在在花园效果基础上,正在实施更高的追求,那就是争取按小时向社会公开披露烟气在线监测指标小时均值和渗滤液出水指标小时检测值等。这富有挑战性,光大国际愿意在这方面做出努力,也希望跟大家一起努力,为中国环保事业以及破解邻避效应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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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叶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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