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通过环评,环保部及省级环保部门共卡住1800多个建设项目,其中,未过环保部这一关的建设项目有151个。
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今日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上透露,无论是项目环评还是战略规划环评在“十二五”期间都取得新进展,但是,环评公众参与部分仍流于形式。
港口规划环评避让保护区34处
据黄润秋介绍,2013年年底以来,环保部分两次共下放了57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同时将环境影响较小的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园等9项国家核准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环保部门。
黄润秋特别介绍了战略规划环评取得的新进展。黄润秋说,除了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地区战略环评已经完成外,还启动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战略环评;完成了长江干线航道、全国公路网等一批重大规划环评,各省级环保部门完成2000多项。
据他介绍,通过水电规划环评,多保留1170多公里天然河段,天然河段保留率从37.4%提高到71.3%;通过沿海港口规划环评,避让自然保护区34处,取消规划岸线173公里,减少围填海面积224平方公里;通过轨道交通规划环评,对北京、上海、成都、西安等数十个城市的86段线路选线、69段线路敷设方式和49处停车场、车辆段选址提出优化调整建议。
黄润秋透露,“十二五”以来,环保部对质量低下、存在出借资质和人员“挂靠”等问题的301家机构和239名环评技术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诚信记录。
就环评“红项中介”脱钩,黄润秋说,2015年底,环保部属8家环评机构率先完成脱钩;截至目前,地方环保系统的350家环评机构中,已有337家完成脱钩,对其余13家机构,将在这个月底注销资质,并向社会公开,届时脱钩任务将全部按期完成。
开工前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黄润秋说,环评是新建项目环境准入的关口,直接关系着公众对各类开发建设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在他看来,目前公众参与仍存在定位不清、主体不明、方式不实等问题,部分公众参与流于形式。黄润秋指出,有的把环境问题和公众其他利益诉求混杂在一起,有的参与人群代表性不够。在方式上,有的介入时间晚,且仅是简单填表,无法全面反映公众意见。
他提出,要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的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机制,要“让群众像扫二维码一样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清清楚楚、一览无余。”为此,要下大力改进公众参与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环境权益的规划、项目,要畅通渠道,广泛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特别是对于存在环境风险的化工、石化等项目,要严格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黄润秋说,对一些环境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规划和项目,要关注舆情动态,积极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就深化建设项目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黄润秋提出,要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公开相关规划和项目选址的信息。同时,要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完整准确地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建立公众意见收集、采纳和反馈机制。对建设单位未依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或者对未采纳的内容不予解释说明的,要责令其改正。
他要求,稳步推进《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修订,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年底前完成未批先建项目清理
黄润秋提出,要强化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的刚性约束。“各省级环保部门要确保今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历史遗留的‘未批先建’环评违法项目清理。”从明年1月1日起,对未完成清理任务的“未批先建”项目,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新出现的“未批先建”项目,要抓典型,严格按照环评法的要求进行处理。
据他透露,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发布,《条例》对不予审批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强化“三同时”制度做了细化规定。
黄润秋要求,各地要对“久拖不验”的项目抓紧分类处理。对违规长期不开展竣工环保验收、且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拒不执行的要实行“按日计罚”。对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治理无望的项目,要依法责令关停。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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