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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全国水利扶贫专项规划》印发实施(附全文)

时间:2017-01-11 13:22

来源: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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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近日,水利部组织编制并印发了《“十三五”全国水利扶贫专项规划》。

规划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的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主要对象,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把提高贫困地区水利服务与保障能力作为主要目标,把贫困地区民生改善作为水利扶贫的重点任务,把守护贫困地区绿水青山放在水利扶贫优先位置,把破除贫困地区制约水利发展的机制障碍作为重要抓手,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着力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防洪减灾工程、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农村水电工程、基层行业能力、涉水管理能力等八大任务建设,努力提升贫困地区的水利发展能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贫困地区水安全保障体系。

规划要求,贫困地区所在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沟通协调,切实保障规划有效实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附  水利十三五规划.pdf

“十三五 ”全国水利扶贫专项规划 全国水利扶贫专项规划 全国水利扶贫专项规划

水利部

二一六年 十二 月

前 言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扶贫开发事 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正式启动了全国范围内有计 划、有组织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 就,我国贫困人口大量减少,贫困地区面貌显著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新时期推进扶贫 开发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2013 年 12 月 18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机 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 号),提出了以“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为核心的六项工作 机制,部署了新阶段扶贫开发十项重点工作。2015 年 11 月, 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和全局的 高度,深刻阐述了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 务和重大举措,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握时间节点,努力 补齐短板,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 困人口到 2020 年如期脱贫。会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 号),对 “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 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 重要指示,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部署,水利部全 面加强水利行业扶贫工作。根据水利部扶贫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由水利部规划计划司、水库移民开发局牵头,有关司局参与,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具体编制《“十三五”全国水利 扶贫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加强水利扶贫顶层 设计,科学指导全国水利扶贫工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2015 年 11 月,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十三五”全国 水利扶贫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启动《规划》编制 工作。《规划》深入分析了贫困地区水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对“十二五”期间水利扶贫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总结,开展了 “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水利需求的摸底调查,并按照《中国 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十 三五”时期脱贫攻坚新要求,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水利扶贫的 总体思路,并结合需要与可能,在与相关省区进行对接,与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进行 协调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水利扶贫主要任务和保 障措施等。

目 录

前 言 I

第一章 基本情况 1

一、自然地理 1

二、经济社会 1

三、水利发展现状 3

四、“十二五”水利扶贫成就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0

第二章 规划总体思路 14

一、指导思想 14

二、基本原则 14

三、规划范围 15

四、规划目标 15

第三章 水利扶贫主要任务 18

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18

二、农田水利工程 20

三、防洪减灾工程 23

四、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 25

五、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 27

六、农村水电工程 29

七、基层行业能力建设 30

八、水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31

第四章 革命老区水利扶贫 34

一、基本情况 34

二、主要建设任务 35

第五章 规划实施安排及效果评价 39

一、规划实施安排意见 39

二、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40

第六章 保障措施 43

一、组织领导 43

二、资金投入 43

三、协商机制 44

四、监督评估 44

第一章 基本情况

一、自然地理

规划区国土面积 469 万 km2,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 1/2, 涉及 22 个省级行政区、166 个地级行政区、832 个县级行政 区,约占全国总县数的 1/3,涉及行政村 18.88 万个,其中贫 困村 7.8 万个,占行政村总数的 41%。规划区自然条件恶劣, 生态环境脆弱,大多属“老、少、边、山、穷”地区,以山地、 丘陵为主,山高、坡陡、谷深,平原面积仅 42.46 万 km2, 占规划区国土面积的 9%。规划范围内 50km2 以上河流 24416 条,占全国(45203 条)的 54%。规划区基本情况见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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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社会

2014 年,规划区总人口 3.04 亿人,其中农村人口约 2.42亿人,占规划区总人口的 80%;城镇化率仅为 20%,远低于 全国平均 55%的水平;贫困人口约 5147 万人,占规划区总 人口的 17%。各片区贫困人口分布图见图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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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总值(GDP)5.54 万亿元,约占全国GDP 总量的 1/10,人均 GDP 为 1.8 万元,仅为全国人均 GDP 的 39%。规划区一、二、三产业产值占地区总产值百分比分 别为 23:43:34,农业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三产业 比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基础相对薄弱。规划区财政 收入 4367 亿元,人均 1434 元,仅为全国人均水平的 1/10; 粮食总产量 1.65 亿吨,约占全国总产量的 27%。

规划区耕地面积约为 5.76 亿亩,其中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约为 2.06 亿亩,耕地灌溉率仅为 36%,比全国平均水平(53%) 低 17 个百分点。节水灌溉面积约为 8612 万亩,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的 4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高效节水灌溉工 程面积约 3952 万亩,占节水灌溉面积的 46%。规划区经济 社会情况见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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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利发展现状

(一)水资源量

规划区总体水资源较为丰富,水资源总量为 15722 亿 m3,约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 58%,人均水资源量 5165m3, 耕地亩均占有水资源量 2728m3,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4 个片区水资源分布极不均匀。其中北方的大兴安岭南 麓片区、大别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六盘山区人 均水资源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100 m3)。各片区人均水 资源量分布图见图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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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2 各片区人均水资源量分布图


(二)水资源开发利用

规划区整体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不高,供水能力严重不 足。2014 年,人均供水量约 350m3,远低于全国人均供水量 469 m3 的水平,其中乌蒙山区、秦巴山区、吕梁山区等贫困 片区人均供水量不足 200m3,遇到干旱年份供水问题更为突 出。

规划区总用水量 1045 亿 m3,其中农业用水量 826 亿 m3, 工业用水量 97 亿 m3,生活用水量 103 亿 m3,生态环境用水 量 19 亿 m3,分别占总用水量的 79%、9%、10%、2%。规划 区 2014 年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见表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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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利基础设施

受自然条件、经济状况等方面的限制,规划区基础设施 建设滞后,基本公共服务严重不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较低, 开发难度大。据统计,规划区现有水库工程 2.43 万座,其中大型水库 180 座、中型水库 973 座,塘坝窖池 346 万座,蓄水总库容 1974 亿 m3,占全国总库容的 19%。引水工程 45万余处、提水工程 8 万余处、调水工程 2004 处。

14 个集中连片地区现有水库工程 1.93 万座,其中大型水库 142 座、中型水库 800 座,塘坝窖池 324 万座,蓄水总 库容 1787 亿 m3,占全国总库容的 17%。引水工程 42 万余处、 提水工程 6.9 万余处、调水工程 263 处。

规划区水利基础设施情况见表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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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五”水利扶贫成就

“ 十二五 ” 期 间 , 认 真 落 实 《 全 国 水 利 扶 贫 规 划(2011-2020 年)》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要求,形成了以 水利行业扶贫、水利定点扶贫、滇桂黔石漠化片区联系、重 点地区对口支援、贵州水利扶贫试点为核心的、具有鲜明行 业特色的“五位一体”水利扶贫工作新格局,贫困地区贫困农 民水利需求调查、项目储备、投资倾斜、统计分析、扶贫考 核等水利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十二五”期间,贫困 地区共安排中央水利投资 2375 亿元,占中央水利投资总规 模的 31.7%,围绕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建设、防洪抗旱 减灾、水资源开发和保护、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农村水电开发等六大方面安排实施了一系列项目,推进贫困地区水利 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对打好水利扶贫攻坚战、促进全国农 村贫困人口从 1.22 亿人减少到 5147 万人,累计减贫 7053 万 人,贫困发生率从 12.7%下降到 5.3%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与 保障作用,为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通过加强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行差别化 投资补助政策,采取集中管网供水与分散住户个别解决相结 合的方式,“十二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全国共安排 832 个贫困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总投资 655 亿元,其中中央投资 481 亿元,累计解决了 10068 万农村居民和 1521 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实现了“人人有干 净水喝”的目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 70%以上,农村 集中式供水覆盖率提高到 75%以上,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 进一步提高。

(二)农田灌溉条件进一步改善

通过实施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 快东北节水增粮、华北节水压采、西北节水增效、南方节水 减排等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大大改善了贫困地区的灌 溉条件,提高了灌溉效率与效益。2011~2015 年,共安排 贫困地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央投资 55.9 亿元,

涉及 51 个贫困县,安排贫困地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中央投资 13.3 亿元,涉及 132 个贫困县,安排中央小型农田水利投资 175 亿元,涉及 690 个贫困县,贫困地区累计新增、恢复灌溉面积 1300 万亩,改善灌溉面积 4000 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 3400 万亩,为贫困地区农民增加旱涝保收基本 农田面积、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重要贡 献。

(三)重大水利工程相继开工建设

为解决贫困地区工程性缺水问题,通过骨干工程建设, 贫困地区共增加供水能力 120 亿 m3。“十二五”以来,贵州 夹岩水利枢纽、青海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工程、西藏拉洛水 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云南施甸县红谷田水库、贵州册亨 水库、江西省莲花县寒山水库、内蒙古尼尔基水利枢纽下游 内蒙古灌区等一批贫困地区重点水利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国 务院确定的 172 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中,已开工的 85项中有 60 项涉及贫困地区。工程建成后将极大改善连片特 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提高防洪抗旱、饮水供水、耕地 灌溉保障水平。

(四)防洪抗旱减灾效益突出

通过防洪抗旱工程及非工程措施建设,减灾能力显著增 强,因山洪灾害导致的死亡人数降低了 60%以上,有效解决 了 5000 多万人次因旱临时饮水困难问题,为贫困地区防灾 减灾、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二五”期间,贫困地区共完成 7700 多座病险水库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新建或加固江河堤防 3900 余公里,新增中小河流治理河长 1.45 万公里,基本建成了 700 多套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新建水雨情自动监测站 1.9 万个,简易监测站 7.4 万个,配备报警设施设备 37 万台套,建立了群测群防体系,开展了 113 条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

(五)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明显加快

按照“综合治理、注重保护”的原则,开展了水源地涵养 与保护、生态补(调)水、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水资源保护 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有效保护和改善了水生态环境。“十二 五”期间,国家累计安排贫困地区水土保持中央投资 104.8亿元,约占全国水土保持资金的 55%,重点工程已覆盖 459 个贫困县,全国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近 7 万 km2,治理区生 态环境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高,有效促进了农民 增产增收和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六)农村水电受益面进一步扩大

依托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小水电代燃料和农村水电增 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共安排贫困地区中 央补助投资 69 亿元,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 750 万千瓦,

总装机容量达到 3224 万千瓦,解决 44 万户农民的生活燃料, 老旧水电站改造后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分别比改造前增加 20%和 40%以上。农村水电建设不仅改善了当地能源结构,提高了老旧农村水电站能效,消除安全隐患,还促进了贫困 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七)水利改革与管理步伐加快

各地各部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消除体制障碍,创 新扶贫开发机制,减贫动能不断凝聚,在水资源管理体制、 农村水利改革、水价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水利投融资 机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建立 了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推进了水权水市场建设,出 台了加大水利财政投入、计提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 设、加强金融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等多项政策措施。

(八)水利行业能力快速提升

通过大力实施水利人才培养和科教扶贫战略,贫困地区 的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提出了以“五水加科教”为主要内 容,以项目扶持、对口支援和干部挂职为主要渠道的水利定 点扶贫帮扶思路,形成了鲜明行业特色的“五位一体”水利扶 贫新格局。目前,共有 40 余名水利干部在贫困地区挂职, 举办农村供水、水利建设与管理、前期工作等方面的培训班 57 期,培训干部 4000 多人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受自然条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金投入等方面 的限制,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仍然薄弱,水利改革发展依 然滞后,水资源利用率低,水利管理水平不高,水利保障能力不足,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水利的要求。

(一)自然条件相对较差,干旱缺水问题突出

西北地区干旱少雨,土地面积占全国的 40.5%,水资源 总量 2344 亿立方米,仅占全国的 8%。西南地区山高水深, 降水年内分布不均,多集中在 6~9 月,汛期降水量占全年降 水量的 70%~80%,近年来除汛期外的其他月份干旱频发。 整个贫困区 832 个县中 690 个县为受旱县,占受旱县总数的 34%,其中严重受旱县 290 个,占严重受旱县总数的 39%。 作物因缺水得不到灌溉,群众吃水条件困难,农村人均生活 用水量 50 L/d,仅为全国水平的 60%,吕梁山区、六盘山区 等部分片区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甚至不足 40 L/d。

(二)水利基础设施薄弱,供水能力不足

贫困地区水资源调控能力严重不足,骨干调蓄工程少, 尚未形成合理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工程性缺水问题突出。14 个片区现状供水量占水资源总量的比例不足 10%,远低于全 国平均水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农村饮水安全尚需巩 固提升。规划区人均灌溉面积较少,灌溉保障水平低,耕地 灌溉率平均约为 3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10 多个百分点。 农村人均有效灌溉面积仅为 0.86 亩,除大兴安岭南麓片区、新疆南疆三地州及西藏外,均低于全国 1.31 亩的平均水平,其中 313 个县甚至不足 0.5 亩。

(三)防洪减灾体系尚不完善,洪涝灾害频发

受极端天气影响,近年来我国水旱灾害呈多发频发重发 趋势,贫困地区每年有上千万人口受到影响。贫困区内城镇 防洪标准偏低,未达到防洪规划要求,大部分仅能抗御 5~ 10 年一遇洪水;防洪能力弱,流域面积 3000km2 及以上具 有防洪任务的重要河流 140 多条,200-3000 km2 具有防洪任 务的重要河流 3000 多条,一些河流河段尚未得到治理。贫 困地区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尚不完善,山洪沟道冲刷严重,泥 石流、崩塌等灾害频发;山洪灾害易发县占比高,共有 771 个,占全国山洪灾害易发县的 37%,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占比较高。

(四)水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

贫困地区大多处于山区、半山区,暴雨强度大,坡地垦 殖率高,大多属于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和生态环境脆弱 区,受气候变化、人类活动的影响,水生态环境脆弱、草地 退化、湖泊湿地萎缩等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水土流失面积分 布广泛,规划范围水土流失面积约 139 万平方公里,占规划 范围国土面积的 30%,占全国水土流失面积的 47%,西北 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六盘山区和吕梁山区甚至超过了 50%。 部分地区由于不合理的水土资源开发利用加剧了对生态环 境的破坏。

(五)水利人才严重匮乏,基层水利保障能力不足

贫困地区由于地处偏远、经济发展落后,工作环境、生 活条件、发展水平、相关待遇与其他地区有较大差距,难以 引进来、留得住外来人才。此外,贫困地区教育资源少、水 平低,本地人接受现代教育的条件和理念较为落后,难以考 得上、走得出、长成才。全国贫困县水利系统平均人数只有 全国各县水利系统平均人数的 70%,且水利类人才只占 1/3; 高层次人才缺乏,中专及以下学历的近 60%,研究生以上高 学历人才占比不足 0.2%,高级职称仅占 5%,与水利建设管 理需求存在较大差距。贫困地区水利发展与改革严重滞后, 涉水事务管理能力薄弱,重建轻管现象突出,工程长效运行 机制缺乏。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滞后,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 等水利监测管理体系不完善,极大制约了水利保障经济社会 发展的能力。

此外,贫困地区用水粗放,用水效率效益不高问题依然 突出。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 79%,高出全国 15 个百分点, 其中燕山-太行山区、滇西边境片区、西藏、新疆南疆三地 州、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农业用水比重超过 80%;农田高效节 水灌溉面积仅占灌溉面积的 19%;万元 GDP 用水量为 189m3,为全国水平(96m3/万元)的 2 倍,万元工业增加值 用水量为 60m3,绝大多数均高于所在省平均值。

第二章 规划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 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 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把提高贫困地区水利 服务与保障能力作为主要目标,把贫困地区民生改善作为水 利扶贫的重点任务,把守护贫困地区绿水青山放在水利扶贫 优先位置,把破除贫困地区制约水利发展的机制障碍作为重 要抓手,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努力提升贫困地区的水利发 展能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保护生态环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 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整体推进、精准发力。在整体提升贫困地区水利支 撑和保障能力的基础上,瞄准贫困村、贫困户水利需求,更 加注重雪中送炭,针对贫困对象精准选择扶持措施,确保效 益发挥。既发挥重大水利工程对贫困地区的支撑保障作用, 也要做好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活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的民 生水利建设。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要求,针对不同地区水短缺、水灾害、水环境、水生态 等不同问题,面向贫困人口的不同需求,因地制宜制定有针 对性、精准性的措施和项目。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银山的发展理念,把水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推动贫 困地区形成自觉节约用水和绿色消费意识,全面推进河长 制,加强河湖保护管理,促进人水和谐发展。

坚持多方参与,多措并举。坚持“输血”与“造血”相配合, 在中央水利投资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发挥好投资导向作用的 同时,按照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职责,强化地方政府责任, 激发贫困地区干部和群众的内生动力。不断总结经验、探索 新路子、研究新举措,注重改革创新,使资金、项目、人才、 技术等水利扶贫资源精准投向贫困地区。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明确的 14 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 发工作重点县,贫困县名单见附表 1。对其他只有建档立卡 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省份,其水利扶贫任务纳入相关 省份的“十三五”水利规划统筹考虑,不纳入本次规划范围。

四、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到 2020 年,着力解决制约脱贫攻坚的水利 瓶颈问题,全面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贫困地区 水安全保障体系,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具体发展目标:

1、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 自来水普及率明显提高,农村生活供水保障能力达到 40L/ 人·日以上,供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饮用水标准,农村集中 供水率达到 83%,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75%,农村饮水安全得 到全面巩固提升。

2、农田水利。基本完成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 与节水改造任务,通过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及新 建灌区,以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新增和改善农田有效 灌溉面积近 5900 万亩;田间灌排渠系基本配套,农田水利 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3、防洪抗旱减灾。江河防洪能力进一步提升,山洪灾 害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健全,抗旱水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加 强,防洪抗旱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

4、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快贫困地区骨干水利工 程建设步伐,新增供水能力 150 亿 m3,人均供水量达到 400 m3,水资源调配和供水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供水保障能力明 显提升。

5、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贫困地区水土流失和坡耕地 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和水生态环 境保护体系基本建成,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脆弱地区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 积 4.2 万 km2,改造坡耕地 470 万亩。

6、农村水电。加快农村水电扶贫工程和农村水电增效 扩容工程建设,力争增加水电装机 200 万千瓦,帮扶贫困地 区农户获得长期稳定收入。

7、基层行业能力建设。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 健全,水量水质、水土保持、用水计量等监测体系进一步完 善,水利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水利人才技术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提升。

8、水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模式不 断创新,全面推进河长制,防洪抗旱管理和河湖管理制度不 断完善,落实最严格水管理制度,贫困地区涉水事务管理能 力不断提高,建立有助于水利良性发展的体制机制。

第三章 水利扶贫主要任务

针对规划区水利发展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改善 贫困地区民生问题和脱贫致富的迫切需求,根据规划目标, 与“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及相 关全国水利专项规划做好衔接,提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防洪减灾工程、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 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农村水电工程、基层行业能力建设、 涉水管理能力建设等八大任务。

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十三五”期间,按照国家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全面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做好贫 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与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 精准对接,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综合采取新建、配 套、改造、升级、联网等方式,全面解决全国建档立卡贫困 人口存在的饮水问题,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 83%(全 国平均为 85%),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75%(全国平均为 80%)。

主要建设任务:

一是对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 1573 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通过采取配套改造与新建工程,新建、扩建及管网延伸等多 种措施全面解决。

二是对供水水质不达标的集中式工程,改造水质净化设 施,配套消毒设备,解决制水工艺落后、消毒设施不完善的 问题。

三是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定和防护设施建设,开展县级农村饮水安全信息系统以及规模以 上水厂化验室、自动化监控系统和水质状况实时监测试点建 设等。

专栏 3.1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重点建设任务

01 大兴安岭南麓片区

集中式与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并重,偏远地区着重加强分散供水工程建设,配套改造一批供水工程,受益贫困人口 26 万人。

02 燕山-太行山区

以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为主,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为辅,配套改造一批供水工程,受益贫困人口 72 万人。

03 吕梁山区

以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为主,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为辅,配套改造一批供水 工程,受益贫困人口 28 万人。

04 六盘山区

集中式与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并重,偏远地区着重加强分散供水工程建设, 配套改造一批供水工程,受益贫困人口 76 万人。

05 大别山区

集中式与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并重,偏远地区着重加强分散供水工程建设, 配套改造一批供水工程,受益贫困人口 154 万人。

06 武陵山区

集中式与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并重,偏远地区着重加强分散供水工程建设, 配套改造一批供水工程,受益贫困人口 182 万人。

07 罗霄山区

以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为主,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为辅,配套改造一批供水 工程,受益贫困人口 47 万人。

08 乌蒙山区

集中式与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并重,偏远地区着重加强分散供水工程建设, 配套改造一批供水工程,受益贫困人口 155 万人。

09 秦巴山区

集中式与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并重,偏远地区着重加强分散供水工程建设, 配套改造一批供水工程,受益贫困人口 185 万人。

10 滇桂黔石漠化片区

集中式与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并重,偏远地区着重加强分散供水工程建设,配套改造一批供水工程,受益贫困人口 173 万人。

11 滇西边境片区

集中式与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并重,偏远地区着重加强分散供水工程建设,配套改造一批供水工程,受益贫困人口 132 万人。

12 新疆南疆三地州

以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为主,配套改造一批供水工程,受益贫困人口 31.8万人。

13 四省藏区

集中式与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并重,偏远地区着重加强分散供水工程建设, 配套改造一批供水工程,受益贫困人口 35 万人。

14 西藏

以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为主,配套改造一批供水工程,受益贫困人口 26.8万人。

15 片区外贫困县 集中式与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并重,偏远地区着重加强分散供水工程建设,配套改造一批供水工程,受益贫困人口 249.4 万人。

(其中:专栏中数据根据省区上报需求复核得到。)

二、农田水利工程

针对贫困地区耕地灌溉率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落后等 现状,紧密结合脱贫致富产业开发,按照把农田水利配套工 作落实到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的要求,加快实施贫困地 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 造,在有条件地区新建部分灌区,适当增加灌溉面积,加快 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积极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统筹 解决好灌溉水源、农田灌排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最后一公 里”问题,为实施“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提供重要的水利保障与支撑。

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基本完成贫 困县列入全国规划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 强化灌区骨干渠系建设,坚持灌排设施配套,进一步提高渠 系水利用效率。

新建一批大中型灌区。结合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 划实施、大中型水库建设等,在水土资源条件适宜的地区, 规划建设一批大中型灌区,提高粮食产能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推进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系统 推进现代灌区建设。在大兴安岭南麓片区、燕山-太行山区以 及六盘山区等水资源相对短缺、开发利用程度较高的地区, 加快发展低压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面 积,促进农业灌溉方式由粗放型到现代节水型转变,提高水 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水土资源条件适宜的 东北、西南、西北地区的牧区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建设节水 高效灌溉饲草料地,提高草场载畜能力。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以加强灌区末级渠系、田间工 程配套、“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结合贫困地区特色农 业发展,加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打通农田水利“最 后一公里”,提高供水能力和农田灌排标准。

专栏 3.2 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建设任务

01 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基本完成涉及内蒙古、河北、河南、安徽、云南、新疆和湖南等省份贫困县列入规划的 117 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加快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新增和改善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2100 余万亩。基本完成列入全国 规划的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任务,争取启动实施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新增 和改善有效灌溉面积 120 万亩。

02 新建灌区

新建吉林松原、内蒙古绰勒灌区、青海湟水北干渠、湖南涔天河等大型灌区, 推进一批中型灌区,力争新增和改善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480 万亩。

03 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以新疆南疆地区、六盘山区等片区为重点,发展管灌、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面积 2000 万亩。

04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实施 “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提 高农业生产能力,新增、改善有效灌溉面积 3200 万亩。

三、防洪减灾工程

针对规划区存在的防洪薄弱环节,着力加强大江大河主 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快病险水闸水库除险加固,完善 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提高防洪减灾能力,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实施病险水闸、水库除险加固。继续实施大中型病险水 闸除险加固,以武陵山区、大别山区、大兴安岭南麓片区等 为重点,加快列入规划的 459 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恢复水闸功能,充分发挥工程防洪、排涝、灌溉等各方面效 益。推进新出现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工程安全和效益 充分发挥。

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继续推进东北三江等大江大河 大湖治理。加快列入规划的大江大河主要支流、独流入海和 内陆河流治理;力争完成 83 条河流重点河段治理,使治理

河段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结合近年来特别是 2016 年 洪涝灾害情况,适当增加中小河流治理范围和河段。对洪涝 灾害严重、防治治理要求高、已编制系统治理规划、具有一 定治理基础的重点中小河流进行系统治理。

继续加大山洪灾害防治力度。通过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 施建设,完善山洪灾害防治综合保障体系。补充建设、更新 和改造升级重点区域的监测预警设施设备,加强学校、旅游 景区等人口密集地区的预警能力;检验、率定和复核重点区 域调查评价成果;持续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提高山丘区群众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加强监测预警保障能力建设。继续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以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为首要目标,对山洪沟沿岸村落、城镇、集中居民点等进 行综合治理。

加强重点易涝区治理。对贫困区涝灾问题突出的重点涝 区进行重点治理,因地制宜采取自排、提排和调蓄等治理措 施,通过整治撇洪沟、疏浚开挖排涝河道、整治滞蓄水面、 新建及维修排涝涵闸排涝泵站等措施,夯实灌排工程体系, 完善防洪排涝体系。对重点涝区进行治理,改善涝区农业生 产条件,增强抵御洪涝灾害能力。

专栏 3.3 防洪减灾工程重点建设任务

01 病险水闸水库除险加固

对 459 座大中型病险水闸实施除险加固,其中,罗霄山区 16 座,武陵山区66 座,乌蒙山区 20 座,秦巴山区 19 座,六盘山区 36 座,大别山区 51 座,滇桂黔石漠化片区 21 座,滇西边境片区 44 座,大兴安岭南麓片区 24 座,四省藏区 5 座,新疆南疆三地州 54 座,片区外贫困县 103 座。实施新出现的病险水库 除险加固。

02 中小河流治理

基本完成乌江、白龙江、嘉陵江、清水河、湟水等 83 条流域面积 3000km2 以上大江大河主要支流、独流入海和内陆河流治理,使重点河段达到规划确定的 防洪标准。进一步加强流域面积 200~3000 km2 的中小河流治理。

03 山洪灾害防治

以滇西边境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武陵山区、六盘山区及片区外贫困县为重点,继续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持续开展 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04 重点涝区治理

在罗霄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大别山区及片区外贫困县等易涝区开展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四、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

从提升规划区水利保障程度出发,按照“确有需要,生 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在具备水资源开发潜力、地形 地质条件适宜的地区,在满足生态与环境保护要求和协调上 下游用水需求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地表水与地下水的配置, 积极有序地推进大中小型水库、抗旱应急水源、引提水等水 源工程建设,发挥工程覆盖范围大、带动能力强的优势,逐 步解决贫困地区工程性缺水和资源性缺水问题,着力提升贫 困地区的供水保障能力。

大型水库。加快贵州夹岩、西藏拉洛等在建大型水库建 设,力争“十三五”期间新开工建设大型水库 9 座,总库容165 亿 m3。

中型水库。加快中型水库前期工作,积极推进 124 座中 型水库建设,总库容 32 亿 m3。

小型水库。规划新建小型水库 600 余座,总库容 18 亿m3,具备条件的尽早开工建设。

引调水工程。加快甘肃引洮供水二期、湖北鄂北水资源 配置等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推进内蒙古引绰济辽一期工 程、云南滇中引水工程等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专栏 3.4 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重点建设任务

01 大兴安岭南麓片区

规划建设乌布林水库等 3 座中型水库,八井子小型水库;规划建设吉林西部 供水、内蒙古引绰济辽等工程。

02 燕山-太行山区

规划建设四道河水库等 3 座中型水库,鸽子河水库等 12 座小型水库。

03 吕梁山区

规划建设黄河古贤水利枢纽,黑石圪台中型水库,南峪水库等 7 座小型水库; 建设山西中部引黄工程。

04 六盘山区

规划建设普化水库、盘口水库等 8 座中型水库,莲花寺水库等 39 座小型水 库;深化甘肃引哈济党工程前期工作,推进宁夏中部、甘肃中部等贫困地区供水 工程建设。

05 大别山区

规划建设邹家河水库等 6 座中型水库,中河水库等 29 座小型水库。

06 武陵山区

规划建设宜冲桥大型水库,龙王河水库、头道河水库等 24 座中型水库,康岭水库等 114 座小型水库。

07 罗霄山区

规划建设团结水库扩建等 9 座中型水库,天龙山水库等 27 座小型水库。

08 乌蒙山区

规划建设观口水库、芦稿溪水库等 7 座中型水库,麻柳湾水库等 42 座小型 水库。

09 秦巴山区

规划建设四川固军大型水库,三元岭水库等 21 座中型水库,盘道水库等 89座小型水库。

10 滇桂黔石漠化片区

规划建设贵州石龙大型水库,陇温水库、六朝水库扩容工程等 18 座中型水库,冷水河水库等 81 座小型水库;建设云南滇中引水工程。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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