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节约和绿色发展。加强用水总量控制,水资源配置要保障河流的基本生态环境用水要求,水资源开发要高度重视对河流生态环境和地下水系统的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二是坚持用法律和制度保护水生态环境。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避免减小河流行洪断面以及河流渠道化倾向,提倡生态型河道治理措施。
三是妥善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切实做好工程征地补偿、搬迁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确保被征地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保证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移民集中安置的居民点及其他专项设施的迁建或者复建选址,应当依法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是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管理。加强规划实施后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的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风险应急管理措施。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分解水利发展规划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加强对规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建设中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阶段性重点任务的推进。设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建立市直部门协作配合、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好本区域水利发展规划,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目标考核制度,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估机制。
二、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支持
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的水利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和维护资金。充分利用全省水利发展的“政策叠加”优势,用足用好各项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投入。把水资源开发保护作为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严格落实水资源费投入政策,强化财税政策支持,鼓励和吸纳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拓展水利投资渠道,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水利投入机制,确保水资源来发利用与保护投资需求。
三、积极统筹谋划,加快前期工作
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统筹谋划水利项目,建立水利发展项目储备机制。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水利项目前期投入,保障前期工作经费,加强重大问题研究,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有关部门要大力配合,做好规划项目审批及相关工作。省级审批的项目,要按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方案,各负其责,跟踪办理。市审批的项目,要精简项目审批要件,优化工作程序,主动作为,强化协作。市县政府要做好下放审批权限的承接工作和项目前期的督促推进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公众参与
持久开展水法治宣传,加大水情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全民水忧患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强化对规划的舆论宣传,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的决策机制,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水利建设和管理,形成治水兴水的强大合力。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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