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的挑战主要有:
——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节能减排任务十分繁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一系列不平衡、不协调问题。2015年第三产业占比仅50.8%,与发达先进国家还有较大差距,相当部分制造业还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绿色低碳转型任重道远。2015年我省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消费占比仍然高达40.5%,能源消费结构难以在短期内根本改变。与此同时,“十三五”时期将陆续布局和投产一批重大工业项目,给节能减排工作带来新的压力。
——节能减排空间不断收窄,工作难度持续加大。“十一五”以来,我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33.50%,一直保持全国能耗水平先进行列,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空间显著下降,淘汰落后产能余量空间大幅缩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潜力不断收窄,治理边际成本不断提高。另外,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和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等因素,企业节能减排内在动力不足,节能减排持续推进的难度不断加大。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五大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为抓手,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指导,坚持优化产业结构、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显著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以节能减排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制定和健全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落实问责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培育节能减排中介市场,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培育完善市场化机制。
——绿色发展,优化结构。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能源生产使用的全过程,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强化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部分重点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积极稳妥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有效推动产业绿色化发展。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立足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支持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减排关键核心技术,提升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的实际效果和综合效益。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根据各地区、各有关行业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强规划引导,完善激励政策,推动生产、生活和消费领域实现全面节能减排。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实现全省能耗持续下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节能减排指标任务,持续保持全国节能减排排头兵地位。到2020年,全省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7%;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分别控制在144.0万吨、17.7万吨、65.8万吨、96.7万吨、113.0万吨,比2015年的160.7万吨、20.0万吨、67.8万吨、99.7万吨、137.8万吨分别下降10.4%、11.3%、3.0%、3.0%、18.0%。
第三章 促进重点领域节能,实现“双控”目标
第一节 严格实施能源管控
实行强度和总量双控制。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双控”措施,坚持节约优先的能源战略,合理引导能源需求,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基本形成以低碳能源满足新增能源需求的能源发展格局,建立科学合理的分解落实和考核机制,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实施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减量管理。“十三五”时期,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8亿吨标准煤左右,其中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75亿吨以内,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全社会用电量约6700亿千瓦时,基本保持“十二五”期年均增速水平;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专栏4 制定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GDP能耗分解考核方案
1.能源总量控制和分解。出台能源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和分解方案以及管理办法,按照“核定基数、分解增量”的基本原则,对全省21个市分三类进行分解。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8亿吨标煤,全省21个市能源消费净增加量不超过3700万吨标煤,确保完成国家下达广东能源消费总量目标。
2.单位GDP能耗分解。完成国家下达广东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7%的总体目标,将该目标按照三类地区进行分解和考核。2016年,出台各地市单位GDP能耗分解方案,2016-2020年实施年度考核和五年期末考核,确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推广新能源与传统能源相结合、小型分散与集中利用相结合的新型用能方式,全面提升能源系统效率;加快推进具有稳定用电负荷、连片屋顶资源的产业转移工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合理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近海风电建设。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6%,煤炭消费降至1.75亿吨,天然气消费达到280亿立方米;电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省内电源装机1.3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约728万千瓦,风电装机规模达到800万千瓦。
实施全民节能行动。推进节能产品和服务进家庭。贯彻国家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效综合提升示范。组织实施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节能技术产业示范、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绿色照明灯等重点工程。倡导民众购买节能产品,选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自行车出行等。加强青少年节能、低碳思想和行为方式培养,把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环境相关内容融入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中,定期开展节能主题教育课程与学生会宣传活动,不定期开展学生集体参与的节能低碳实践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国家低碳日和省节能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节能环保宣传活动,推动节能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
第二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绿色协同链接,推行循环生产方式,促进企业、园区、行业间链接共生、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创新工业行业间、工业社会间的生态链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静脉产业类)。强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推广一批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加快再生资源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深化“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区发展。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培育再制造产业,积极推广应用再制造表面工程、增材制造、疲劳检测与剩余寿命评估等技术工艺,建立再制造逆向智能物流体系,落实再制造产品认定制度,实施高端再制造,智能再制造和在役再制造示范工程,推进国家与省级再制造产业基地、试点单位建设。
全面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对现有园区循环化改造升级,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实现土地、资源和能源的高效利用和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对省内不同类型的专业化产业园区、开发区加强分类实施和指导,强化效果评估和工作考核。积极配合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争取更多国家级示范园区。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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