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化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合理规划城市道路及两侧区域功能,注意避开学校、医院、居住区等噪声敏感目标。新建公路和已有道路改造时,提倡使用低噪路面材料。在建成区内划定禁鸣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增设禁鸣标志,完善标牌,加强交通噪声禁鸣执法,在敏感路段显著位置设立交通噪声自动监控显示屏,及时采取分流、限速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实现所有敏感地段满足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完善长沙城区范围内临近铁路、高速公路及城市主干道、快车道、高架桥、立交桥的居民集中区敏感地段隔声防噪设施和两侧绿化设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完成湘府路高架桥隔声屏建设,东西二环线隔声屏的提质改造。
3.严控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和夜间施工许可证行政审批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建立部门合作联动机制,对噪声超标居民区的在建施工工地开展联合执法。鼓励企业采用低噪声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强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推广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安排医院、养老机构、学校、居民聚集区等噪声敏感集中区域内建筑施工时间,严格实施夜间临时施工许可和公示制度,强化夜间施工执法监管,控制施工频次,降低施工噪声影响。加强“三考”期间噪声联合执法,确保考场无噪声扰民,营造安静的学习环境。
4.突出社会噪声污染管控
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源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饮食业、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第三产业噪声源的监管,使其厂界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声环境保护意识,做好社区的噪声污染控制。加强广场、公园、街道等公共场所娱乐、集会、广场舞等活动管理,合理限定活动范围、规模和音响设施的使用。加强KTv等商业活动噪声综合执法,严禁使用高音设施招揽顾客,减少噪声污染扰民。完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在交通要道、商业区和人口密集区域设置噪声自动监测设施,开展噪声环境治理控制区创建,发挥示范效应,
引导全民参与降噪行动。
5.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项目审批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工业噪声源;实施声功能区优化,采用低噪音设备、隔音设施等措施,加强工业源噪声冶理;加强噪声超标企业限期治理措施,提高工业企业噪声源达标率。对新建工业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等有关规定,确保不产生新的噪声污染源。开展石材加工、机械加工等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噪声污染防治和空调冷却塔、鼓风机、发电机等设施、设备噪声污染治理,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加强现有工矿企业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对于布局不合理,扰民严重,长期难以治理的工业企业,坚决实行关、停、并、转或迁。
(六)推进生态建设,增强宜居品质
1.完善城市生态系统
积极推动城市绿心保护和建设,深化城市绿地建设,加强城市绿地保护,加快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加强小区游园和街旁绿地建设,积极开辟社区公园,构建城市公园网络。完善老城区绿地系统建设,加强旧城改造更新及老项目搬迁,增加公园绿地的数量和面积,改善旧城区公园绿地不足的现状。加强现有旧城区的屋顶、天台、阳台和庭院绿化,增加城市绿量。改造和绿化同步进行,加强防护绿地、道路、居住区及单位附属绿地建设,建设沿河绿化带,建设环城防护林带,全面开展城市道路两侧绿地建设,开展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创建,大力推广立体绿化,丰富城市景观空间。以湘江为“一轴”,支流为“多廊道”开展两侧建设沿河绿化带,将湘江洲岛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央生态公园”。将湘江长沙段打造成为“百里滨水走廊”;将磁悬浮沿线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生态走廊,打造“千园之城”。推进城市节点园林化,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和小区的创建,到规划期末,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肠。保护原有河流、湖泊、湿地等重要生态用地,修复和恢复传统城市建设模式下受到破坏的水体和其他自然生态系统。禁止湿地硬化,开展水泥河堤生态修复。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快林分改造和水源涵养林建设。
2.加快环城绿带建设
持续推进长沙市环城绿带生态圈建设,开展研究绿色生态评价体系。在三环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进行环城绿带建设,沿环城绿带建设环城公园,包括各类生态公园、中小型主题公园、郊野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洲岛公园、生态公园等。对贯穿长沙的11条主要绿色通道和18个主要进出城口全面实施绿化提质。对湘江、测阳河、靳江河、捞刀河、沸水河、沙河、龙王港、圭塘河、八曲河、马桥河,以及三环线两厢各100米区域范围内的水域、湿地、河滩地因地制宜栽种水生植物,全面绿化美化。到2020年完成“九园、十二区、二十八点”景观节点绿化。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区建设,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建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环境生态控制区,重点保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建立以湘江、测阳河、沸水河为主体的水系廊道网络,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积极开展生态放生、以鱼养河,所有水坝建设生物通道。加强天然植被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地带性植被恢复。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电子信息库”。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空缺区的生物多样性本底综合调查,建立资源档案和编目;对长沙市重要生态系统和生物类群的分布格局、变化趋势、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评估。就地、迁地保护结合,扩大生物多样性保存空间。强化优先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外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并开展试点示范。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范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开展全市外来入侵物种的基础调查,建立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信息系统;建立外来入侵生物环境风险监测和预警平台;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逐步建立起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体系、执法体系和检测体系,各级政府制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监管,开展生物多样性恢复示范区和保护示范区建设。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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