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多年,建了一大堆工程,为何效果不显著,还有这么多黑臭水体?到底怎么治理黑臭水体?能不能靠提高污水处理厂的标准把水环境治理好?治水短期投入巨大,钱从哪来?治不好怎么办?面对当前PPP模式治理水环境面临的众多问题与挑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院资源能源所所长、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委员王家卓在“2017(第十五界)水业战略论坛”上发表精彩演讲,针对当前PPP模式治理水环境的现状提出了自己的思考与建议。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院资源能源所所长、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委员 王家卓
水环境治理的现状与需求
国务院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水环境,尤其是黑臭水体的治理,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水十条”中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3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要得到消除”。
3月22日,环保部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水环境管理司司长表示:“不交差的地方我们可能会采取一些限制性措施”。中国的水环境的治理不是从今天才开始的,水环境治理了多年,但是现在离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2016年2月18日,我国首次公开了全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数为1861条,到2017年2月,黑臭水体总数达到了2082条,净增221个。图一为黑臭水体目前的分布情况。整体来说,黑臭水体在东部和中部地区居多。这些数据都来源于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
图一 黑臭水体分布状况
目前黑臭水体除了大家的常规上报以外,还有两个途径来确认:一是国家的卫星监控;二是通过“城市水体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平台,所有的群众都可以进行举报。在这个方面,建设部做了大量的工作,从这儿也可以看出我国当前治理黑臭水体的决心。
过去大家说到治理污水,想到的就是修建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标准。根据之前网络上的消息,环保部门想修订《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网络上提到的理由主要有几个:一是一级A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仅相当于地表水劣Ⅴ类,所以污水处理厂也可以被看成是污染源;二是污水处理厂完全可以采用更加先进的生产工艺将输出水质提高到地表水Ⅳ类甚至Ⅲ类;三是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提高到地表水Ⅳ类,仅需增加成本0.1元/吨。其实仔细分析,这些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
截至去年年底,中国已经建成了约4000多个污水处理厂,还有1500个正在建设中。但是,这么多污水处理厂建好了,城市水环境有所改善,但是并没有达到大家的预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重处理轻收集,对污水收集管网的重视不足。
对水环境PPP项目的十个问题思考
过去治水的弊端、国家政策的压力以及当前国家对PPP的大力支持,都是我们当前在水环境治理领域推广PPP的驱动力。关于水环境领域PPP项目面临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问题一:项目什么时候开始招标?目前,有带方案招标和不带方案招标两种方式。如果带方案的话,工程设计和造价都会很清晰,政府在管理上也会比较方便,但同时也会束缚了企业的技术创新性。如果不带方案招标,只是先粗略地匡算一个价格,企业可能会很喜欢这种方式,但是对于政府来说在管理上会带来困难。所以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
问题二:什么是真的水环境PPP?我个人很反对把水环境治理PPP分成工程总承包(EPC)和运营(O),这与按效果付费是背道而驰的,是假的PPP,与传统的水环境治理没有区别。个人的观点是,真正的水环境治理的PPP项目,可用性付费是要和效果挂钩的。
问题三:什么样的绩效考核要求是可以接受的?现在有一些地区对水环境治理的绩效考核是严苛到近乎不合理。有些企业为了投标不得不先接受考核标准,但实际上很难落实。
问题四:谁是合格的社会资本?前些天网上报道认为,环境没治好,是因为环保项目都让建筑商中标了。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站在政府的角度来说,政府需要的是同时具备投资、设计、技术、建设和运维五位一体的单位。一些大的企业可能具备其中四点,但唯独欠技术。水环境治理技术性很强。合格的水环境社会资本还应该具备技术和资源整合的能力。
问题五:政府除了“裁判员”,还要做什么?一些地方政府最初的想法是把水环境治理交给专业公司来做,自己当好“裁判员”,做好最后的验收。但实际上政府需要发挥的作用远远不止这些。政府还需要做好“运动员”,提供土地和作业面、审查规划设计文件,还有治理工业和农业污染源。海口就是一个很典型例子,政府做了非常多的工作,工程建设政府全程跟踪,大力推动,同时通过行政管理手段为中标的社会资本治理水环境提供了大量的外部支持。
以海口为例,海口曾经进行过多次的截污和治理,但是效果不佳。
编辑:李姝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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