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重点生态区域环境破坏较为严重。近年来秦岭地区采矿采石破坏生态情况突出,根据2016年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分析情况,区域270多处矿山开采点中,60%以上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生态破坏面积达到3500多公顷。目前秦岭地区违法违规采矿采石行为虽然依法强制停止,但资源整合、有序退出、生态恢复等任务仍然艰巨。蓝田县东山麻岩矿、大岔沟花岗岩矿和户县栗峪石料矿均位于秦岭限制开发区,在未取得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准入手续的情况下,两县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前后仍违规向三家企业颁发采矿许可证。
渭北“旱腰带”区域生态环境脆弱,但该区域近年来采石面积不断扩大。泾阳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违规向采石企业供应建设用电及炸药,该县四星友谊、汇通等14家采石企业在未取得采矿证情况下,持续违法建设和生产。淳化县整治工作不力,圆通、薄达等7家采石企业在整治期间违法开采。大量违法违规采石导致部分区域生态破坏严重,造成大片山体自然植被遭到破坏。
全省还有14家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存在采矿、采砂、开垦等违法问题。2013年以来,省水利厅违规批复《汉江干流汉中平川段2015-2019年河道采砂规划》,占用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汉江河道15.9公里。韩城市将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近万亩湿地开垦为耕地,并配套建设基础设施,生态破坏严重。
督察要求,陕西省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陕视察时重要指示精神,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算大账、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强化系统思维和底线思维,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切实推进有关问题整改,全力推动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切实保护好秦岭、渭北“旱腰带”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渭河等流域水质。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陕西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陕西省委、省政府处理。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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