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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发布(全文)

时间:2017-04-19 09:36

来源:福建省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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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核与辐射监测能力。根据全省核电、核技术利用项目快速发展的形势,推进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完成国家级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建设国内一流辐射监测实验室,提升人员队伍的监测能力和水平。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的沟通交流,与核电厂等单位设立辐射环境监测联合实验室,选准技术攻关课题研究方向,推动我省辐射环境监测前沿技术研究。强化设区市核与辐射安全监测能力建设,有核电的设区市开展核电厂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无核电设区市具备基本的核与辐射日常监测及应急监测能力。

  二、加强核与辐射应急管理

  保持核事故应急工作常备不懈。进一步推进核应急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制订《福建省核与辐射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不断提升各级核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组织修订宁德、福清核电厂场外核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制定漳州核电厂场外核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进一步完善全省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指挥决策系统,各级核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加强互联互通,形成覆盖任务连接、技术支持和保障支撑的应急支持网络。充分发挥省核应急委作用,加强全省核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开展省级核应急救援力量规范化建设。加强宁德、福清核电厂周边核应急基础设施管理,推进漳州、霞浦等新建核电项目场外核应急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建立稳定的核应急培训和演练长效机制,按照国家要求,针对宁德、福清核电厂分别组织一次核应急演习。研究制定核与辐射公众沟通有效机制,每年开展核安全、核应急知识科普活动,力争核电厂烟羽应急计划区内公众全覆盖。

  做好辐射事故风险防范与应急准备。推进放射性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改革,实现环保与公安、卫计、安监等部门的联动监管。实施加强放射源安全行动计划,对各类高危放射源实施有效管控;及时收贮废旧闲置放射源,预防放射源丢失、被盗等辐射事故发生。不断完善省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对应的实施程序,促进市、县(区)按照规范要求修订辐射事故和实施程序,形成上下联动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增配伽马相机、无人机监测等先进应急仪器设备,定期开展贴近实战的辐射事故演练。同时,加强与卫计、海洋与渔业、部队等单位的交流合作,实现应急资源共享,协同处置,有效提升辐射事故应急能力。

  第三节 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

  一、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对辖区内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或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地区,要严格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建设;建设项目的危险废物处置方案应符合环保规范要求;建设项目需配套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未建成或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严格审查产生危险废物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文件中必须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合理分析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或处置方式,科学预测其环境影响。

  二、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水平

  各设区市制定专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建成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及填埋场、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医疗废物处置等重点项目。开展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大检查,限制和淘汰技术落后、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不符合要求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加快对处置能力不足的项目升级改造,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向专业化、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

  三、建立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区域调剂机制

  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共享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平潭综合实验区原则上不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与福州市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处置合作工作机制。统筹全省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优选部分新建的危废处置场作为区域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中心。

  四、健全信息化管理台账及监控体系

  建设集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动态申报、转移网上报告、统计分析、信息查询和运输 GPS 跟踪、经营许可证审批、现场监管执法等集危险废物生命周期全过程监管于一体的全省综合性信息化监管和服务平台。探索引入“互联网+”信息监管手段,在厦门市开展试点的基础上,2017 年逐步全省推开。推进企业危险废物出入口及转移信息化监控,推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承担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单位应完成运输车辆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网;2017 年底前,建成省市两级信息化监控平台。

  五、实施规范化管理

  全面落实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出入库称重记录、分质分类包装等管理制度,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和利用处置规范有序。到 2020 年,国控、省控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制定福建省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手册。定期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对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每年通报考核结果。

  第四节 夯实化学物质风险防控基础

  一、控制激素类化学物质污染

  2017 年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建立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数据库,对饮用水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环境激素类化学品风险开展监控与评估,推动相关高风险化学物质的替代、淘汰、限制。

  二、提高化学品管理信息化水平

  整合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新化学物质等基础信息,建设省级化学品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汞污染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和汞的生产、使用、排放等全生命周期的物质流向管理。

  第七章 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构筑生态屏障

  到 2020 年,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明显提高,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得到遏制,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水平显著提升,形成较系统的生态安全保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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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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