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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附整改措施清单)

时间:2017-05-03 15:50

来源: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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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切实提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江西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绿色发展观,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2、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

3、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纳入2017年度省委、省政府的督查工作计划,全面梳理查找全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清当前我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压力,进一步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

4、出台《江西省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保工作合力。

5、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环境损害事件依规处理,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

6、落实《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履行环境保护职能的主体意识。

7、完善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适当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指标的权重,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树立绿色政绩观。

8、邀请国内有关专家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题授课,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环保理念。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第1、8条)、省委党校(牵头负责第2条)、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第3条)、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第4条)、省监察厅和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第5条)、省河长办(牵头负责第6条)、省考评办(牵头负责第7条)、省环保厅,各级党委、政府。

二、江西省《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不够全面,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在《实施意见》中没有体现。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1、结合江西实际,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的八个领域28项重点任务,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内容予以全面贯彻落实。

2、定期召开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办公室工作会、部门和地方磋商会,逐一部署落实生态文明各项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三、2013年以来,部分城市空气质量下降,2016年上半年,南昌、新余、赣州、宜春4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同比上升,南昌、九江、鹰潭、宜春、吉安5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上升。

整改目标:到2017年底,南昌、新余、赣州、宜春4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南昌、九江、鹰潭、宜春、吉安5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达到国家和省政府年度考核目标。

整改时限:持续改善。

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升级,到2020年底,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机组实现超低排放。

2、逐步淘汰燃煤小锅炉,到2017年底,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在设区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3、制定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五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源头预防。加快推进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完成石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按照国家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

4、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建立扬尘控制责任体系。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城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到2017年底,设区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80%以上。

5、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黄标车。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牵头负责第1、3条)、省工信委(牵头负责第2条)、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第4条)、省公安厅(牵头负责第5条)、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省交通厅,南昌、九江、新余、鹰潭、赣州、宜春、吉安市政府。

四、2013年至2015年,全省主要河流湖库194个监控断面中,有47个断面总磷浓度、40个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和21个断面氨氮浓度逐年上升。

整改目标:到2020年底,全省主要河流湖库47个断面总磷浓度、40个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和21个断面氨氮浓度逐年上升态势得到有效控制,浓度有所下降。

整改时限:持续改善。

整改措施:

1、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和畜禽养殖污染排放情况,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规范化处理情况,“十小”企业非法生产污染环境情况等,加强污染源监管,摸清污染源底数。

2、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省政府重点推进的25个城市新区(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提高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率。

3、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执行“综合一级”排放标准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出水执行“城镇一级B”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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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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