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通过马克思的价值规律论述低价中标的不合理性,同时提出禁止低价中标作为修改招投标法的必要,不但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保证,更是PPP发展道路上扫除障碍的关键。
中国工程领域,最为主要的一部法律应该就是《招投标法》。之所以最重要,因为它影响了几乎所有的工程实施、工程质量、工程管理,更为重要的是影响了和左右了社会的安全以及安稳。同时也涉及到了几乎所有的企业的生存、运行的理念以及法则。
可以说,没有那部法律能够活生生地与企业如此相关密切。正因为如此,《招投标法》中的条款就尤为重要,其不合理的一点,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引发蝴蝶效应。而现实中,也确实如此。尤其是规定了中标的条件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严重地违背了市场经济的本质规律,也极大地造成了诸多不良影响和后果。
所以,招投标法应该明确废除低价中标的可能性,从而规定低价坚决不能中标,而是中间价或者平均价中标。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首先,低价中标,不符合马克思的价值规律;其次,低价中标也不符合竞争合理性和提升效率;低价中标,也为招投标人为操作创造了较多空间和便利。同时从目前低价中标的实施过程中,产生诸如恶意低价中标,从而形成极大的质量隐患和危害。
尤其,在目前PPP项目大行其道的形势下,要想PPP项目得到良好的执行和实施,招投标法首当其冲要进行修改和调整,即禁止低价中标作为修改招投标法的必要和必需,从而成为PPP良性发展的道路上扫除障碍的关键。
一、低价中标不符合马克思的价值规律
马克思在价值规律中阐述到:价格由价值决定;价格围绕价值波动,最终回归到价值上。所以,价值是价格的主线,而价格表现为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波浪曲线上的任一点,即有时候价格高于主线,有时候又低于主线。最高点则为波峰,最低点即为波谷。
价格是外在的表现,而真正的内在决定是价值。价格是表象,价值为实质。“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正是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因商品价格虽然时升时降,但商品价格的变动总是以其价值为轴心。另外,从较长时期和全社会来看,商品价格与价值的偏离有正有负,可彼此抵消。因此总体上商品的价格与价值还是相等的”。
价值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同时也是等价交换的基础。而低价中标,很明显地偏离了价值规律的起伏波动,使得价格总是处于价值的下方,从而使得价值规律失去了基本的纠正功能和效用。
其实,本身投标的过程就是价值规律的很好体现和表现形式。即一部分企业高于价值,同时总有一个位于波峰;另一部分企业报价低于价值,同时也总有一个企业处于波谷。而中间价或者平均价,成为整个交易的基础,即可能较为符合或者接近价值。从而使得该价格成交的项目能够实现公平、合理的社会经济调节功能,也能够长期维护经济的正常运行。
而低价中标,恰恰违反了这一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以及其调节功能和效应。从而,让投标仅仅成为一个干巴巴的树干,却无法带来枝繁叶茂,更也无法结出累累硕果。
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但是,在投标活动中,往往刚性更多,主要由企业的成本要素和竞争对手的情况综合考量,即企业自身因素和对手的博弈情况,进而形成报价。
所以,从这种意义而言,最终动态均衡的点仍然是中间价。从博弈的角度来看,仍然是中间价中标更为合理,也更为符合企业的生存法则。
同时,低价中标使得价值的轴心下移,从而也就动摇了等价交换的基础。
二、低价中标也不符合竞争合理性和提升效率
招投标是经济活动的一部分,所以,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在其中凸显。而且,招投标的本质意义也在于能够通过竞争,促进效率的提升,从而让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企业有利可图,驱动这些企业不断地使自己低于社会平均的必要劳动时间,从而获得高于社会或者行业平均利润。最终,让这部分企业能够不断地生存下去。
所以,招投标法以及相应的经济活动,是经济规律的忠实拥泵。正因为如此,真正的中标价应该是中间价或者说平均价,才能较为真实地反应出社会或者行业的平均经营水平,也就是较为接近调价的杠杆线。
在低于该基准的企业,可以获得利润;高于该基准的企业,则想法设法提高效率,向基准线不断靠拢。这样,才能真正达到竞争的目的,才能合理地提升效率。
而低价中标,无形中拟定的基准线相当于远远低于行业的平均生存线,不利于真正的竞争和效率提升。使得企业失去了竞争的动力,优化效率的动力。
最后形成的恶意竞争和恶性循环,而不是真正地提升效率和有序合理的竞争秩序。
三、低价中标,为招投标人为操作创造了较多空间和便利
在操作中,低价中标,更容易人为操作,也为人为操作创造较多便利。只要企业想中标,就采取最为简单和粗暴的方式,那就是报超低价。
但是,如果不允许最低价中标,采取中间价中标的话,最终企业博弈的结果就是每个企业真实的成本加适当的盈利,每家企业报的都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数据。而低价中标的,则报价的基础是别人的数据。
要想操纵中间价中标的项目,除非你把所有的企业都买通,或者所有的参与企业都是自己寻找的,否则,你很难报到最为接近的价格。
这无疑,就增加了操作的难度,从而实现了招投标的真正目的。所以,中间价,才是真正市场竞争的动态平衡结果,从而也能够真正促进效率的提升,促动企业自身内在优化的动力。
四、PPP项目中低价中标的弊端
在目前实施的项目中,恶意低价层出不穷,不断涌现,不但极大地影响了项目的实施和质量,同时也严重损害和违背了PPP项目的精髓。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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