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天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

时间:2017-05-18 15:38

来源:天津市发改委

评论(

推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同落实京津、津冀跨区域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推动建立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跨区域环境违法案件线索,及时通报交流信息,及时启动联合执法,提高协调配合能力。

推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强化监管和督查,保障应对及时、措施有力。深入研究城市重污染天气预案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措施,结合周边城市情况,根据天津市实际逐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污染天气临时应对机制,并与周边城市采取的措施有效衔接。落实京津冀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共同推动水污染事故应急联动和会商,提升跨界联动应对能力。

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核心区城市对口帮扶机制。共同开展机动车污染联防联控。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制定实施统一的环保标准,实施老旧车提前淘汰和在用车监管。参与制定并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区域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方案,严格落实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控制要求。共同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推进水环境协同治理。推动建立水污染防治上下游联动协作机制和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共同做好流域、海域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积极推进京津冀水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5.倡导生态文明理念。

提升全民生态意识。落实《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党政干部教育及企业教育培训体系。创新生态文明教育形式与载体,提升生态文明教育效果,依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及中小学、中职学校德育课程,发挥课堂主渠道在生态文明教育中的作用。围绕“环境保护进校园”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资源环境市情宣传,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等,提高公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全面推行绿色消费。在衣、食、游、住、行等各个领域加快向绿色转变,以绿色消费倒逼绿色生产。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大力推广绿色出行。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三反行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推进绿色办公、绿色采购,倡导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调动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率达到100%。

(二)精准发力,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继续实施清新空气行动的基础上,持续强化控煤、控尘、控移动源、控工业、控新建等污染治理力度,全面推行以区为单元的“1+X+Y”治污模式,深化实施网格化精细管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国家要求,“十三五”期间,全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稳定达标,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明显下降,二氧化氮浓度继续下降,臭氧浓度保持稳定、力争改善。

1.治理燃煤污染。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17年底,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净削减1000万吨,建成830.54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格落实监管,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到2020年底,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维持在50%以下,力争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130万吨以内。

优化燃煤利用。全面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以减煤、改煤为抓手,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在全面确保农村地区优质煤替代基础上,逐年提高清洁燃料替代比例,稳步削减散煤总量。持续强化煤质监管,加强煤炭供应、销售、使用全过程监管。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建立健全以区为单位的全密闭配煤中心以及覆盖所有乡镇、村的洁净煤供应网络。深入推进电煤清洁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未改燃主力煤电机组全部实现清洁化利用,基本达到燃气排放标准。

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落实天然气供应和配套管网保障,确保完成改燃任务。提高外购电能力和外购电量比例,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加大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到2017年,外购电比例达到1/3。到2020年,天然气比例达到11%—15%,非化石能源比重超过4%,外购电比例达到1/3以上。

深化燃煤设施污染治理。实施重点企业燃煤锅炉深度治理。中心城区全部燃煤锅炉、滨海新区和环城四区全部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全部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

2.防控扬尘污染。

严格施工工地及渣土运输扬尘治理。严格施工工地及渣土运输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拆房工地、道路施工、市政施工等扬尘控制“五个百分之百”标准。全市建筑工地扬尘实行视频监控全天候全覆盖,实行24小时动态监测。通过拆房工地值守人员扬尘监控手机平台,实现全市拆房工地动态监控。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排污收费制度,奖优罚劣。强化渣土“挖、堆、运”全过程监控。全面建成环城四区渣土处置场,完善控尘措施并加强监管。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强化道路保洁,提高全市机扫水洗率,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建成区、其他区政府所在地机扫水洗全覆盖。全面打通各类断头路,及时维修破损路面,防止车辆撒漏扬尘。实施道路扬尘考核评比,逐月公布排名情况,加强背街小巷等不便机扫道路扬尘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公共空间存灰存土。

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裸露地面综合整治,实现全市裸露地面“黄土不见天”。严格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实施秸秆还田和回收利用,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严格禁止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等污染行为。加大烧烤污染整治力度,取缔无照经营和占路露天烧烤,实现合法餐饮企业电烤替代或无烟排放。

强化堆场扬尘治理。各类堆场逐一落实密闭或苫盖、喷淋、防风抑尘网等治理措施。启动实施全市电力、钢铁企业等重点行业堆场密闭防尘升级改造。实施天津港散货物流中心整体搬迁工程。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