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445家企业(单位),发现121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散乱污”问题的50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16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4家,涉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1家,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31家,物料未按要求覆盖、密闭的8家。
根据7月8日至10日督查组检查情况,共发现存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问题的企业109家。其中典型问题有,天津市宝坻区天津嘉诺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烟气通过旁路直排。河北省石家庄德孚防水材料厂沥青熔融工序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浸油、涂油车间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原冠龙铸造有限公司中频炉、抛丸工序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烟气直排。山东省德州市山东蓝德健身科技有限公司喷塑废气及塑粉未经有效收集处理,直接排放,烘干工序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有机气体无组织排放严重。河南省安阳市海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内黄县义诚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安阳阳之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生产线进料、粉碎搅拌、造粒工序均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
督查组已将上述问题移交当地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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