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保税开征后,预计每年环保税征收规模可达500亿元。
6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次公布的条例对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收减免、税收征管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对其中的条款做了具体的规定。公众可以在7月26日前,通过财政部网站或邮寄信函提出意见。
据悉,此次开征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和范围与现行排污费基本相同,明确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
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如:
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12元;
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14元;
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1000元;
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11200元。
此外,为防止排污企业认为交税后就可肆意排放,环保税法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外,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从目前各省市的打击力度和规划来看,环保整治不再是“小打小闹”,更多将作为常态化的工作进行。以广东佛山为例,日前“三年行动计划”已启动:如果你不升级设备,如果你环保不达标,你将永远无法开工!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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