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河流域试点共涉及三省一市、共9个地市。其中水土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共73个,投资35.38亿元;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共65个,投资32.74亿元;统一水质、生态监测、监管、应急平台项目1个,投资2.5亿元。
渭河流域:参照新安江流域方案,建立中央补助+跨省补偿机制
2011年,作为生态补偿方面的探索尝试,陕、甘两省沿渭6市1区签订了《渭河流域环境保护城市联盟框架协议》,陕西省向渭河上游的甘肃天水、定西两市分别提供300万元渭河上游水质保护生态补偿资金,用于上游污染治理、水源地生态保护和水质监测等。
“但考虑到现有上游保护投入和治理成本及未来生态治理需求,目前开展的补偿还存在着量小力微、基数不尽合理、补偿渠道和方式单一、缺乏有效机制保障等问题,无法满足流域生态治理和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因此,通过先行先试,在渭河流域建立健全可行的上下游横向补偿机制显得十分急迫。”今年6月27日,全国政协委员张世珍在接受中国网采访中表示。
全国政协委员 张世珍
议案里,他建议渭河流域治理,应参照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经验,以中央财政生态补偿基金和跨省际的生态补偿资金为重点,启动实施渭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建立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共建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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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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