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从社会资本方端来说,不少领先的环保企业从过去单一领域发展到多领域的环境综合服务商,朝着多元化经营、综合开发的趋势发展。有些环保龙头企业同时涉足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废处理等领域,已积累不少成熟的项目业绩经验;
(3)如下不少实际落地的捆绑打包的PPP项目,为此类打捆项目提供借鉴。但需要警惕联合体成员过多、内部关系较为复杂项目,因绩效考核、依效付费等可能出现扯皮推诿隐患。
2017年5月,北控水务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包头市城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PPP项目”,总投资超过196亿元,包括净水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管网、防洪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水系连通工程等内容;
6月,启迪桑德中标湖南湘西“泸溪县污水及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7.6亿元;
8月,绿色动力中标贵州安顺“西秀区乡镇垃圾收运及污水处理系统、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总投资约3.1亿元。
总而言之,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项目能否捆绑,需要看项目之间是否有无关联、有无综合能力强的社会投资人参与、项目绩效考核及依效付费是否易于操作等因素。
E20执行合伙人、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财政部、国家发改委PPP双库专家薛涛曾撰文指出,至于捆绑打包是否合理,要看打包的必要性,不同要素打包之间的关联性,尤其是技术集成的必要性,和由此带来的整体绩效考核的可实施性。切不可盲目打包,比如出现不相关的将道路和水环境凑一起是“拉郎配”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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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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