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原上海市园林科学研究所)主持制订的上海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厂污泥应用于园林绿化的技术要求》(DB31/T403—2008),至今已经实施8年。该标准的颁布实施带动了上海部分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泥资源化利用,也促使企业提高污水排放标准,基本满足了标准所要求的可复制、可推广和可操作的要求,该污泥标准对上海污泥土地利用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重视和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国家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新标准,原先标准中部分引用的标准已更新;很多的检测方法、技术指标等都有较大的变化。
基于此,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科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该标准进行实施后评估的评审,该评审会于近日在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召开。专家组听取项目组的精心汇报后,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标准为上海市近年来的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再利用的绿地消纳提供了途径,规范了污泥的绿地利用,并认为该标准有修订的必要性。
项目组按照专家的相关意见进行完善,针对新时期对生态环境质量要求的新政策、新标准和新要求,进一步修订优化,突出地方特色,以满足上海发展国际生态文明大都市的发展需求。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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