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环卫工程
2030年中心城区人均垃圾产生量为1.1公斤/人˙日。
垃圾处理场站规划:主城区、华州区近期以马家沟垃圾填埋场、高塘镇垃圾填埋场为过渡方案,并扩建现状高塘镇垃圾填埋场为综合环境处理园区,集生活垃圾填埋与焚烧、污泥处置、建筑垃圾处理、医疗垃圾处理功能于一体,中远期结合生活垃圾热值变化情况,适时建设垃圾发电厂;原马家沟垃圾场站满库容后封场处理;
建议卤阳湖新区生活垃圾以蒲城生活垃圾焚烧厂为终端处理方案,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时在卤阳湖新区周边地区选址建设卤阳湖生活垃圾处理场站。
垃圾转运站规划:中心城区转运站设置标准按服务半径2公里、规划日转运量≤150吨/日。主城区共设置垃圾转运站16座,华州区设置4座,卤阳湖组团设置5座。在各住宅小区必须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站(点)。
环卫工人休息场所:中心城区按照1座/万人的标准设置环卫工人休息室。
环卫停车场规划:按照2.5辆/万人、用地为150平方米/辆标准设置。主城区建设5座,华州区建设1座、卤阳湖组团建设2座、每座按照0.5公顷-0.6公顷预留。并按照间距不大于1.5公里/处的标准设置洒水冲洗车辆供水器、按照服务半径0.9公里/处-1.2公里/处设置车辆清洗站。
公厕规划:按照3座/平方公里-5座/平方公里的标准增加公共卫生间的规划设置,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进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