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置项目进展缓慢。齐齐哈尔市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未按照国家要求按期完成《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项目,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自2003年投运以来,累计产生污泥达10余万吨,全部堆存于嫩江行洪区内,对嫩江水环境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7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给予时任齐齐哈尔市政府副市长吴刚诫勉谈话处理;拟给予齐齐哈尔市政府副市长兼市住建局局长黄宇行政警告处分(因涉及其他违纪问题线索,对其进行并案处理);给予市住建局副局长李鸿波、市环保局副局长曹国斌、市城管局副局长王竹春、市河道管理处处长张剑光、市河道管理处副书记陈伟5人行政警告处分。
8月11日,省委第十三次常委会专题听取督察整改情况。张庆伟书记强调:要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对我省提出的“两座金山银山”要求上来,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狠抓整改,解决突出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挂牌督办,明确时限,持续跟踪问效,集中力量攻坚,确保按照要求和标准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实施的高度,统筹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但在工作落实中,仍有一些地方和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发展理念存在偏差,执行政策不坚决,监督管理不到位,受到严肃问责,教训极其深刻。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要切实转变发展理念,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要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相关责任部门履职尽责;要着力解决好大气污染、水土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高污染排放等突出环境问题;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6日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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