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乌海市环保局发布消息显示,环保部印发《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任务推进方案》。方案要求以硬措施落实“水十条”任务。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规撤销园区资格。《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任务推进方案》提出,作为责任主体的各地方政府和园区管理机构不折不扣地完成“水十条”要求;各牵头负责部门要加大调度和信息公开的力度;各级环保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赴现场督导;环保部会同相关部委加大督导力度。按照“水十条”的要求,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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