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接连发布两则公告,先后公布十二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分别于2018年2月1日起和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此次公布的十二项环保标准中,包括了十项仪器分析方法,涉及气相、液相、气质、分光光度法等。
关于发布《土壤 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 三氯化六氨合钴浸提-分光光度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一、《土壤 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 三氯化六氨合钴浸提-分光光度法》(HJ 889-2017);
二、《土壤和沉积物 多氯联苯混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890-2017);
三、《固体废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91-2017);
四、《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892-2017)。
以上标准均为首次发布,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关于发布《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等八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一、《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604-2011)的修订。
二、《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00-2017);
三、《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901-2017);
四、《环境空气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02-2017);
五、《环境空气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903-2017);
六、《环境空气 多氯联苯混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904-2017);
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906-2017);
八、《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HJ 907-2017)。
以上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除第一条是修订外,其余全为首次发布。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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