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构建农村污水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旨在构建农村污水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治理“全覆盖”、“可持续”、“不回潮”。详情如下:
关于构建农村污水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福州市城管委、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市政公用局、莆田市执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于伟国书记、洪捷序副省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注重体制机制牵引,最大程度把好事办好。为构建农村污水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治理“全覆盖”、“可持续”、“不回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督考评机制。一是加强监督考评。要抓好“镇村自查、市县月查”两个环节,逐级建立监督考评机制,做到督查考评市、县、乡镇三级全覆盖。市对县、县对乡镇要每月开展督查考评,并建立公示排名、通报约谈及媒体跟进曝光的工作机制,县级考评结果要在当地市、县两级主要媒体、电视台、政府网站及公共活动场所公示排名;乡镇对村庄要每半月开展一次督查考评,并在镇区和村庄的公示栏、村民活动场所或重要地段公布各村考评排名。各级考评公示、约谈、曝光情况将列为省级督查考评重点。二是建立联合督查暗访机制。市、县主管部门应与当地政府效能督查部门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强化工作督查力度。市、县、乡镇三级要层层建立暗访制度,采取由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单位、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或聘请第三方机构等多种方式定期开展暗访。设区市每月、县(市、区)每半月、乡镇每周开展一次暗访,对暗访结果予以公示,对问题突出的进行效能问责。三是落实责任。将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列为挂村领导、驻村第一书记的重要工作内容,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大一线宣传、推动工作力度。四是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纳入县(市、区)党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和乡镇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权重,有效传导工作压力。
二、健全资金保障机制。一是加大财政投入。2018年省级财政继续对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系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等项目进行资金补助,各地要按照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配套,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为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提供基本资金保障。各市、县(区)应及时配套下拨省级补助资金,2017年的各项配套补助资金在第四季度要全部拨付到位,并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二是引入社会资本。各地要出台市场化扶持政策,强化政策引导和项目策划,建立PPP项目合理回报机制,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三是建立污染者付费制度。乡镇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要推动开征污水处理费,用于补充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农村地区要采取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方式向村民收取保洁费,每户家庭每年缴纳60-120元垃圾处理费用,形成村民参与、共同监督的氛围,增强村民责任感和监督意识。尚未实施村民缴费的村庄要抓紧落实,做到所有村庄全覆盖,村民缴费收取情况将作为省级督查考评重点。
三、完善市场化机制。一是以县市域为单位整体打包实施PPP项目。政府参与的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要全面实施PPP模式,各地要加快推出以设区市或县(市、区)为单位的污水垃圾治理PPP项目工程包,各县(市、区)年底前要推出1个以上。对已建三格化粪池定期清掏及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可实行捆绑打包。二是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各地要加大对本省有以县为单位污水垃圾治理PPP项目经验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多县(市、区)承接项目,原已零星发包的项目,通过合同方式逐步整合,由PPP中标单位统一运营维护,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打造行业品牌,发挥带动作用,促进农村污水垃圾治理行业整体专业化水平提升。三是加强监管和服务。各地要对县域PPP工程包项目每季度进行调度,持续跟踪合同履约情况。对于未有效运营或运营不规范的,要督促整改落实。对未按合同约定向企业支付运营补贴等合同费用的,要及时帮助企业协调督促。
四、建立长效保洁机制。一是配齐环卫设施设备。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的总体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向农村延伸,建立以城带乡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每个乡镇必须建成生活垃圾压缩式转运站或实现压缩运输,村庄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齐垃圾桶和收集车辆,并加强管护。二是推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推行垃圾“干湿”分类,湿垃圾沤肥处理,干垃圾中可回收部分资源利用,有害或不可降解的垃圾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剩余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就地填埋,实现农村垃圾就地减量、资源化处理。三是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建立县(市、区)、乡镇、村三级保洁管理体制,县(市、区)设有农村垃圾管理部门,乡镇有环卫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村庄建立保洁制度,按常住人口每500人左右配备1名保洁人员。四是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将辖区划分成若干网格,明确各网格责任单位和目标任务,定期对网格保洁情况进行督查考评。五是建立定期检查维护机制。三格化粪池投入使用后,应根据相关档案,定期检查清掏维护,使用半年至一年或在使用中发现第三池出现粪皮时,应及时清掏池渣,防止三格化粪池因维护管理不到位,出现“渗、漏、堵、溢”等现象。
五、营造全民参与机制。一是发挥非政府组织、志愿者作用。探索采用购买服务方式,与NGO组织合作,组织志愿者下乡入村,广泛宣传引导,强化社会监督。二是发挥“乡贤”、中小学生作用。强化亲情推动,发挥“乡贤”的协调促进作用和中小学生对家长的宣传带动作用。三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依托老人会、巾帼理事会等民间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查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各地要设立专门的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电话,对于举报内容属实的给予一定奖励。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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