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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征收倒计时 污水处理行业将迎来新机遇

时间:2018-01-02 11:50

来源:胜科中国

作者:张竞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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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近两年环保治污领域的大事,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项法案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正式写入了立法宗旨,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确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为应税污染物。

我国治污体系日渐完善,胜科看好行业规范带来的利好前景

众所周知,欧美各国很早就开始采用生态税、绿色环保税等多种特指税种来维护生态环境,针对污水、废气、噪音和废弃物等突出的“显性污染”项目进行强制征税。随着近些年来中国经济的腾飞,我国也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维护,随即出台了《新环保法》、《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一系列环保法规,同时开展了各项环境保护督查。此次《环境保护税法》的颁布更是代表了我国环保治污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充分显示了政府运用市场化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的决心。

作为国际领先的能源、水务、海事与城镇发展集团,胜科也在过去的数十年间与各大行业领袖一起,见证了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对于中国污水处理行业的市场现状和未来即将发生的变革,胜科一直保持着积极的态度,调整应对国内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随着中国实施环保税,胜科会一如既往的向客户提供高效与优质的服务。我们深信在新的政策下,客户对于环保服务的需求会持续增长。从法律条例上将促进中国环保产业的发展与升级,这将更加有利于市场的进一步规范,此次税法的推行对于胜科而言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

“费改税”成为一大亮点,坚持绿色创新是制胜之道

通过进一步了解《环境保护法》得知,制定和施行环境保护税法的重要原则是实现了收费与征税制度的平稳转换,根据现行排污费项目设置税目,将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作为环保税的税额下限,规定水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14元。

一直以来,排污收费制度实施多年,对防治环境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逐渐深入,排污收费制度本身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比如有些地区存在协议征收、任意减免等现象,排污收费制度执法刚性不足。过去企业拖延缴纳排污费需要付滞纳金,但现在改成环保税,不缴纳环保税变成了违法行为,除了罚款可能还会面临别的刑事处罚。可以预见“费改税”后,执法刚性将显著增强。

当然从目前来看,环保税的实施确实给环境治理行业带来诸多挑战,但我们更乐于见到中国环保市场整体更加规范化,政府与企业一起为美好的环境而努力。和众多行业的领袖企业一样,面对市场和行业的新要求,创新才是发展的立足之本。事实上,胜科也一直积极投资绿色环保业务,运用创新、高效和环保的技术为工业园区及市政客户提供污水处理的全面解决方案,以协助客户遵守排放法规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考虑到创新对于公司的重要性,胜科还成立了董事会级别的技术顾问团,同时在新加坡裕廊岛设立了技术和创新中心来支持研发技术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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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位于新加坡裕廊岛的胜科技术和创新中心

新税法推动工业企业减排,推进新的服务模式出现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治污行业的变革确实对企业内部升级提出了新要求。国家现在规定:企业排放给污水处理公司的水都要事先进行预处理,达到标准后才能排给污水处理公司。这样一来给很多工业客户带来了新的问题,比如企业需要自己花钱建设预处理设施,还要投入相应人力来确保污水达到预处理的指标。

除此以外企业也面临着其他问题。从水务的角度来说,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由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因为水质水量不同,污水处理企业与工业园区的每个客户的合同都不一样。排的污染物越多越难处理,自然支付的费用也会更高,所以企业从降低成本的角度也会优化生产,从而激励企业减排。

但这些问题对胜科而言,并不直接意味着商机的减少。我们可以为园区客户提供类似的增值服务,比如为客户的工厂投资建设预处理设施。我们希望通过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提升客户的经营管理效率,这样客户只需要专注生产,与水处理相关的难题可以交给胜科来解决。当然,我们向客户的收费是与他们排放的水量和污染物浓度成正比,我们相信这样也会鼓励工业企业采用更加先进的技术及清洁生产过程,从而降低环保成本,使自己的产品价格更有竞争优势。

由此可见,随着政府越来越重视绿色产业链和生态文明的建设,企业越来越关注节能减排,环保治污行业也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革。行业各界相关方应与政府一道,齐心协力,创造更多商业价值,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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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胜科在连云港的污水处理设施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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