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印发《2018年全省环保工作要点》,今年浙江省的环保攻坚战,范围从“水气土”扩大到了“水气土废”,从天上到地下,布起一道绿色之网。具体详情如下: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环保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环发〔2018〕1号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现将《2018年全省环保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2月28日
2018年全省环保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新一届省政府的开局之年。做好2018年全省环保工作,总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践行“两山”理念,紧扣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继续当好美丽中国示范区建设的排头兵。总抓手是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等各项工作,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良好生态环境支撑。总动力是改革创新,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生态文明新政。主要目标是确保地表水、空气质量以及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继续走在前列。
一、聚焦强化治本措施,聚力打好治水攻坚战
1.高标准巩固提升水质。持续开展截污纳管、河道清淤、工业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治理、排放口整治、生态配水与修复等“六大工程”,建立劣Ⅴ类水体复查机制,严防反弹回潮,夯实彻底剿劣的基础,推进Ⅴ类水质断面减少6个。开展“水十条”中期评估,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制定实施断面水质达标方案,确保103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达到考核要求。推进重点流域和平原河网治理,加强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和大运河文化带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河长制标准化管理,拓展河长制信息化建设,提高河长制社会化水平。
2.高质量推进污水处理。全面完成污水管网底账、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各类污染源排摸工作,推动创建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30个、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200个。制订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启动100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维管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试点500个。开展出水水质监督性监测。出台农家乐餐饮废水处理技术规范,加大农家乐餐饮含油污水治理力度。
3.持续深化重点行业治理。加强涉水行业环境管理,完成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整治200家,完成造纸、钢铁、氮肥、印染、制药和制革等六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任务。切实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加强治理设施的运维监管,建设美丽牧场200个。推动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在农业“两区”开展200个肥药减量拦截系统示范点建设。强化示范引领,加强“治水促转型”的典型培育和经验推广。
4.突出加强近岸海域保护。全面实施《浙江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面规范入海排污口,完成100个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提升。加强直排海污染源环境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入海河流监测监管,开展总氮总量控制。加强港口船舶污染控制,新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执行新标准,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
5.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全面排查饮用水源地违法项目情况,加快全面清理饮用水源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管理机制,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开展千岛湖、长潭水库、珊溪水库等省级以上重点湖库生态安全评估。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监控,做好钱塘江等重点河湖蓝藻防控工作。
二、聚焦深化重点领域治理,聚力打好治气攻坚战
6.深化VOCs污染治理。全面实施《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和减排工作方案》。完成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任务,完成重点行业290个治理项目,力争完成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治理任务,石化、连续密闭化生产的化工以及其他适用行业全面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加快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0个涉VOCs排放重点区域治理,推进VOCs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工业园区异味扰民问题整治。推进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加强臭氧污染控制。
7.深化清洁排放改造。抓好钢铁、水泥、玻璃、化工和工业锅炉等行业领域废气处理设施深度改造,完成100个改造项目,推进宁波钢铁完成烧结机和焦炉烟气深度治理示范项目、衢州元立金属公司启动深度治理工作,所有水泥制造企业(含独立粉磨站)和保留的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废气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探索水泥SCR深度脱硝。巩固燃煤小锅炉整治成果,按国家要求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
8.深化机动车船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环保准入,全面实施轻型柴油车国Ⅴ标准。推进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完善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推进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建设。推进靠泊船舶岸基供电,新建码头和船舶配套建设岸电设备。推进船舶标准化和高污染老旧内河船舶淘汰。积极推广清洁能源船舶,推进港作机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
9.深化城乡面源污染防治。加大工地、道路、堆场、码头扬尘治理力度。加强餐饮油烟、装修和干洗废气污染控制。推进农业农村废气污染治理,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露天焚烧,加强秸秆焚烧火点遥感监测。加强农业氨污染控制,加强矿山粉尘治理。加强区域联防联控,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
三、聚焦土壤环境风险防控,聚力打好治土攻坚战
10.推进土壤污染详查行动。基本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重点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推进第一批企业用地采样监测。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基本覆盖省级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和省级工业园区。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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