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升科学精准治霾水平。实施以污染源排放清单为基础的科学管理。推进源解析工作,建立全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在此基础上,运用空气质量模型模拟大气污染物转移输送过程,确定区域的重点污染物、重点污染行业与重点污染源,形成基于质量管理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方案。严格管理高空排放废气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或集中检修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并确保达标排放,减少二次颗粒物前体物在区域中的传输。按照污染空间分布特征和来源成因,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到2020年,区域细颗粒物污染形势显著好转,臭氧浓度基本稳定。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城乡规划,建立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合理布局产业园区,强化县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对城市造成传输性污染。制定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时间和重点项目。实施科技治霾专项计划,以支撑压减燃煤、治污减排、控车减油、清洁降尘等为重点,实施技术研发和先进成果应用示范项目,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三、精准推进水污染防治,发力提升水环境质量
(一)优先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到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定期监测和调查评估。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到2018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规范保护区标志和标识。以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南水北调输水线路为重点,实施水源地隔离、水源地综合整治工程。强化饮用水供水全过程监管。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做好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基础调查与评估,对每个风险源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编制环境风险应急方案,建立联防联控应急机制。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联调设施建设,实现不同类型多水源联网供水,增强城乡供水水源保障能力。到2018年必须建设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推进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和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设施建设,实现供水设施共建共享。建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数据库,每两年更新一次。到2020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乡(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得到有效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80%以上。
(二)全面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加强重点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北运河、潮白河、泃河、龙河、大清河、子牙河等六条国、省控重点河流水质达标方案,深化开展入河排污口清查和整治行动。按照《河北省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建立河流市县乡河长体系,将主体责任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期限,确保各条河流逐年达到国家、省考核目标要求。深化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开展红娘港一支、尹家沟、鲍邱河、小友垡干渠、凤河、南营排干、永金干渠、引清东干渠(固安)、中亭河、石沟干渠、老大清河、老龙河,八干渠13条市控河流及域内其它支斗毛渠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廊坊市流域水环境质量。强化对主要河流实行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河流主要断面水质长期不达标以及完不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市、区)或企业集团,实行区域限批和企业限批。对造成水体污染物超标的县(市、区),全面实行生态补偿金扣缴政策,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引水调水常态化,扩大水资源总量。到2020年,全市重污染河流基本恢复使用功能。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根据《廊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细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采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清水补给、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到2020年底前,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打好湿地保护与修复攻坚战。加快香河潮白河、大运河万亩荷塘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推动京南森林湿地生态走廊、文安赵王新河省级湿地公园、胜芳湿地公园、龙河东张务湿地、廊坊自然公园湿地建设。继续实施永定河郊野湿地公园建设,积极推动水利风景区建设和三河采矿区生态修复,实施永定河泛区安次安全区和临空安全区工程建设。推动北三县与平谷、蓟县联合申报京津冀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三)深化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全面取缔落后企业。对全市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企业排查,制定和实施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砷、炼硫、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取缔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并向社会公开。对未按期完成取缔任务的地区,暂停对该地区涉水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开展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小散乱污”企业和各类小型加工场的专项整治。出台化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水治理与清洁化改造方案,明确治理目标、任务和期限。对所有涉酸行业企业逐个进行排查,建立台账,明确废酸去向,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屠宰、农副食品加工、水产品加工等行业的污染治理水平。全面推广食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精细化工等行业清洁生产。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集中治理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排查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聚集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对预处理不符合要求或集中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工业聚集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出台园区外涉水工业企业入园实施方案,明确入园时间表。确因不具备入园条件需原地保留的涉水工业企业,须明确保留条件,实施尾水深度处理,执行最严格的排放标准,否则一律予以关停。整治重点污染企业。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应限期治理,明确达标时限,整治仍不能达标的应予以关闭。加强廊坊瑞港化工有限公司、廊坊龙腾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廊坊鼎昇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固安玉龙食品肠衣有限责任公司、廊坊泛达管件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污染治理。根据水质改善要求,加大力度整治重点河流流域内的直排企业,实施差别化限期治理和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加强对排放重金属、危废企业的监管和在线监测。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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