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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丨江西省赣州环保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8-04-08 14:13

来源:赣州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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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态红线划定、生态示范创建和生态补偿三大生态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有序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自2016年全市生态红线初步划定以来,今年4月以来我局三次组织向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对初步划定的生态红线进行校核调整完善,在不影响生态红线范围整体性、稳定性的前提下,统筹考虑省市重点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做到应划尽划,国家明确要求划入的全部涵盖在内,同时突出我市特色,体现我市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的定位。根据《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校核调整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我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6199.54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比例为41.12%。二是积极指导全南、寻乌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全南已通过省厅组织的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指导赣县、宁都和会昌等29个乡镇编制《生态乡(镇)建设规划》,今年我市5个乡镇、13个村分别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和省级生态村命名。目前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1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县1个、省级生态乡镇95个、省级生态村125个,市级生态村1519个。三是扎实开展“绿盾”专项行动。9月初,根据省政府“绿盾2017”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组建了自然保护区联合督查组,对全市3个国家级、5个省级和1个市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走访、现场督查和查阅资料,共排查发现12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存在45项问题,主要涉及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水电站、畜禽养殖等问题。市政府多次部署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已有14个问题整改到位,剩余31个问题正有序推进。

(五)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加速推进。编制出台了《赣州市“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和《赣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认真谋划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全力推进环保项目实施。一是加快推进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认真落实《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流域内各县政府签订了“军令状”,计划三年实施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水源地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五大类79个重大项目,今年7亿元生态补偿资金共安排35个项目,已完工项目9个、在建项目25个、未开工项目1个,项目开工率为97.14%。目前,东江源区水质保持稳定,1-12月兴宁电站、庙咀里2个跨省界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二是抓好水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完成了2016年度陡水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被环保部专家评为良好,今年又获得中央专项资金2595万元。《江西省赣江源区—梅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方案》《江西省赣江源区—贡江上游水污染防治总体方案》《江西省赣江源区—贡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总体方案》《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及《江西省长冈水库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等5个总投资额109亿元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列入中央储备库,其中贡江流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项目列入2017年中央储备库,获得中央资金7784万元。根据环保部申报资金的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在原申报的5个水污染总体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了章江流域治理项目申报,编制了《赣州市水污染防治总体方案(2018-2020)》,总投资26.53亿元,申请2018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储备库。三是扎实推进环保项目实施。自4月强化项目督导以来,环保重点项目实施明显加快,完成投资额迅速增加,截止目前2011年以来环保重点项目总投资共32.4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投资21.55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额19.61亿元,投资完成率为60.49%,比4月底新增投资额约10.92亿元。2017年,累计争取到上级资金共计20.8213亿元,其中获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1.155亿元;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中央资金2亿元、省级资金1亿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4.01亿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0.7414亿元;重金属重点防控区资金0.6亿元;陡水湖湖泊保护项目资金0.2595亿元;贡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资金0.7784亿元;省级环境监察执法装备建设达标验收奖励资金0.079亿元;环境监测网络运行补助经费0.0523亿元;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营运奖励资金0.1077亿元;省级自然保护区资金0.038亿元。

(六)环境执法监管更加严格。开展了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饮用水源地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化工企业污染防控专项行动等13个环保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执法大练兵活动,不断强化环保与刑事司法联动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32起,处罚金额3526.89万元;办理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32件,其中按日计罚3件(罚款81.46万元),查封扣押56件,限产停产43件,移送行政拘留21件(拘留15人),移送涉嫌犯罪9件(拘留14人)。上述五类案件的数量和质量较上年度均有提升,且一举消灭了案件数为零的县(区)。

(七)环保机构垂改前期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关于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对环保人事进行冻结,成立市环保局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市垂改工作调研,对全市环保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了全市各县(市、区)环保机构人员编制信息,为启动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打好了基础。同时,为应对垂改后“县级环保局调整为市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由市级环保局直接管理”的形势,加强与各县(市、区)环保局的互动与管理,更加频繁地调度各县(市、区)环保局的各项工作。同时,垂改期间我们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争取支持,进一步强化环保能力建设,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分批支持我局增设了8个机构和61个编制。各县(市、区)环保局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扩充,其中县级监测站全部转为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增加24个事业编制以及解决了一部分聘用人员工资。此外,加强了队伍素质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环保干部“要敢于当恶人、建设环保铁军”的指示要求,在全市环保系统内开展环保“铁军”建设行动,通过加强学习、管理考核和日常调度,全市环保干部素质明显增强,干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自觉性增强,环保系统干事创业、勇于担当、吃苦耐劳的风气更加浓厚。

(八)持之以恒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积极配合市委巡察整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促进机关党建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集中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和十九大报告。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十九大报告,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各党支部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内容,开展了专题研讨学习会,组织大讨论活动和党课讲座,每名党员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市局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和局机关大楼认真开展十九大精神的宣传,浓厚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氛围。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支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四个专题的学习教育。学习采取“3+X ”的模式,并围绕主题进行交流发言,围绕专题开展讲红色故事活动。创新学习平台,建立了“两学一做”学习工作群、微信群,丰富了学习氛围。三是积极配合市委巡察整改。自5月份市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有关精神,成立了市环保局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办,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梳理了四个方面14类问题,提出了41条整改措施,目前所有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四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制定了《赣州市环保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赣州市环保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赣州市环保局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赣州市环保局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成了各支部换 届选举工作,配强支委班子成员,夯实党的基层党组织。五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改作风提效率专项活动,今年共对1人次提醒谈话,5人次约谈提醒,6人次诫勉谈话,给予2人行政警告处分。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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