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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建厅三大攻坚战行动方案

时间:2018-04-25 15:57

来源:湖北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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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围绕“安全住房有保障”目标,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住建部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解决14万户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坚持农民自主自愿和政府扶持引导的原则,强化“省级负总责、市县负直接责任、乡镇负具体责任”的责任体系。严格“户申请、组评议、村公示、乡审核、县批准”的审批程序,加强基层信息录入人员培训和信息真实情况抽查核查。鼓励各地统筹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重点向深度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倾斜。按照“五个基本”要求,细化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工作责任、检查验收标准,全面加强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村镇处)

4.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编制并严格落实《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按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修建卫生厕所,改善生活条件。因地制宜整治房前屋后环境,绿化美化村庄,提升乡村景观。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发展乡村文化休闲旅游,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责任单位:村镇处)

(三)坚决抓好住建行业污染防治

1.大力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房屋市政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全面推行施工围挡标准化、场地道路全硬化、冲洗设施自动化、降尘处理喷淋化、裸露土地覆盖化、垃圾处理规范化等“六化”措施,切断房屋市政施工扬尘污染源。(责任单位:质安总站、城建处)

2.大力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贯彻落实《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强化技术指导和督办力度,不断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的技术支撑体系、运行管理体系、资金保障体系。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收转运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存量垃圾治理、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工作,探索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行机制。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提高设施规范化标准化运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村镇处)

3.大力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南》和《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操作指引》要求,加强服务指导和跟踪监管。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生态敏感地区执行更高标准,管网建设实行雨污分流,已建的合流制管网要同步完成改造任务。创新建设运营模式和资金筹措机制,建立财政支持、社会参与、使用者付费相结合的资金筹措与分担机制。大力开展市县住建部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筹建“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专家委员会”。优化审批流程,推行联评联审,建立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绿色通道。(责任单位:村镇处)

4.大力推进城镇“厕所革命”。按照“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的总体目标,建立以独立式和附属式公共厕所为主、社会厕所对外开放为辅的厕所网络格局,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的城镇公共厕所服务体系。统筹布局城镇公厕,加大城镇厕所规划力度,指导各地将厕所建设与城乡景区、公路、车站建设一体规划。加快推进城镇厕所建设,着力破解公厕数量少、布局不合理的难题。推广厕所建设新技术新设备。建立健全城镇厕所相关制度和规范,强化城镇厕所日常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村镇处)

5.大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综合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措施,完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体系。强化信息管理,督促各地按时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填报进度,及时处理群众监督反映的问题。加大通报频率,定期通报各地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项目进度情况。加强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城建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住建厅成立三大攻坚战指挥部(名单附后),建立党组书记、厅长李昌海领衔,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张弘主抓,分管副厅长和业务处室、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推行“五个一制度”,即每个方面明确一名牵头领导、一个责任处室、一个工作专班、一份行动计划、一份工作清单,全面推进三大攻坚战住建行动。

(二)加强督导考核。建立调度机制,厅办公室承担牵头协调和检查考核工作,每季度对重点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并将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全省住建领域大督查的重要内容,督查情况形成专项报告,督查及考核结果通报各级政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点突出问题实施台账管理。建立乡镇污水、农村垃圾、乡镇公厕、农户改厕等项目库,明确建设规模、投资规模与完成时限,对每项重点任务实行项目化考核。

(三)加强分项支持。对重点项目的建设、维护资金分别明确筹措渠道。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或者省级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解决,乡镇污水设施运行维护资金实行省级奖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奖补资金由省财政厅、住建厅共同承担。

(四)加强宣传引领。广泛宣传住建领域三大攻坚战的成效和经验,积极推介先进典型。在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注意向群众宣讲三大攻坚战的政策、目标、任务,吸收群众合理化建议,推动住建领域三大攻坚战任务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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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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