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对湟水河水质改善的要求,西宁市以实现“河湖清”为目标,认真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着力推进湟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环保获得感和满意度。
周密安排。按照流域单元控制、“一河一策”及“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施治的思路,制定《西宁市2018年度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水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总体要求、工作措施等,持续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
突出重点。将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放在重点乡镇和农村污水收集处理、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扎实推进实施区域重点项目,着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力督导。制定下发年度水污染深度治理和提标改造计划,严格按督察整改要求督促湟中、大通及城北区政府等全力推进水污染治理项目实施,确保完成湟水干流入市区上游的湟中多巴片区、西钢桥上游城北片区、北川河支流等6个重点项目,目前全市除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异地提标改造(市第六污水厂项目),其余10家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项目带动。加快推进2017年投资额为1.325亿元的4个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编制2018年度全市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省级湟水河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包括2个流域治理项目、1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和1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置项目,确保2018年实施并取得实效。
预警监测。加大湟水流域西宁段的监测预警体制建设,抓好重点考核断面加密监测工作,对水质未达到要求或变差的地区进行预警通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水质向好发展,同时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协调联动。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部门协调和联动工作机制,与水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2018年河道生态补水工作,加强湟水流域小水电站生态基流保障管理。
落实“河长制”。将其作为完善水治理体系的根本举措强力推动,对全市河道开展现场巡查,对西川河、南川河及火烧沟、石惠沟、冲沟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定期督查,2018年以来已限期封堵直排生活污水口8个。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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