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水利厅统一部署,结合全市2018年“清河行动”的有关要求,景德镇市水务局从6月开始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覆盖全市所有459座小(2)型及以上水库,分为调查核实、重点整治、检查整改三个阶段进行。重点加大饮用水水源区水库水质保护力度,加强现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可能影响水库水质的安全隐患,坚决防止水库水质再次被污染,确保年底前水质100%达标。进一步巩固2017年非饮用水源区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成果,加大执法力度,禁止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等养殖行为,规范库区畜禽养殖粪便及污水收集、贮存、清运、排放等措施,坚决遏制水库水质达标率下降趋势,确保年底前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5%。同时,以深入推行河长制为契机,加强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违法线索移送机制;加强行政监管,建立健全水库水质保护管理制度,形成水库水环境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以制度落实确保水库水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和保护,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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