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举报制度,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督举报纳入“12369”环境保护举报和“12365”质量技术监督举报受理范围。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行业自律。
(十三)推进联合惩戒
逐步建立我省环境信用体系,推行“黑名单”制度。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将依法处罚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依法纳入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同时将企业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推动形成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环境保护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有效联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生效,为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支撑。省环保厅要把各地落实本实施方案的情况作为我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要统筹落实责任追究、项目建设、经费保障、执纪问责等方面的事项。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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