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按月更新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管理台账及各项任务进展情况记录,并按照调度要求报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落实)
43.完成水体达标方案和良好水体保护方案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4.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市、县环保部门每月要向同级住建部门反馈污水处理厂出水监测情况,市、县住建部门根据监测情况进一步强化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促进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5.在政府或环保部门网站及主要媒体每季度发布行政区域内地表水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公开重点排污单位排放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县级及以上城市区域内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负责落实)
46.在政府或住建部门网站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县级及以上城市区域内供水厂出水水质状况;每半年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落实)
47.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卫计部门网站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县级及以上城市区域内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落实)
48.加大《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入选技术示范推广力度,推广率不低于60%。(市科技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建立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实际适时对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见附件1)。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统筹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辖区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制定年度计划,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进度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管考核,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工作落实
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河长制办公室、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调度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确定专人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信息报送至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定期会商,形成联合调度、联合督办、联合约谈、联合考核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考核问责
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对水污染防治进行督查、督办。对于重点工作进度滞后、地表水考核断面单月水质同比恶化的,视情况对相关县(市、区)政府采取预警、通报批评、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对水质恶化严重、重点工作未完成、约束性指标未完成、年度考核未通过的县(市、区),按照《山西省水环境质量改善量化问责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发挥激励导向,加强舆论引导
按照《临汾市地表水跨界断面生态补偿金考核方案(试行)》,按月对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进行监测考核,严格执行扣缴奖励标准,运用经济手段推动地方政府履行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引导作用,建立水污染防治媒体监督平台,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及时宣传正面典型,曝光通报批评和约谈的负面典型。
附件:
1.临汾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量化问责的重点工作清单
3.各县(市、区)地表水跨界断面一览表
4.临汾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表
附件1 临汾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刘予强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常青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陈忠辉副市长
马德荣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兵副市长
闫建国副市长
张翔副市长
成员:刘玉平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李永芳市环保局局长
任耀文市水利局局长
杜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吉守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邰惠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牛少白市财政局局长
王晓民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王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郝德彪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张亚勤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毕研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白建成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志宏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吴勇市规划局局长
张剑市商务局局长
丁向阳市林业局局长
范春雷市安监局局长
杨杜学市汾西水管局局长
卢鹏翔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永芳同志兼任。
附件2 量化问责的重点工作清单
1.现有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全面提效改造。所有工业企业排放废水(矿井水除外)达到相应达地表水功能区质量标准。煤矿矿井水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后回用或排放。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废水必须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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