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中国水网从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了解到,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中标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维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项目总投资7.34亿元。
项目建设内容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维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包括以下两个子项目,一是盱眙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及湿地净化项目(以下简称“二污湿地项目”);二是, 控源截污项目。
二污湿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盱眙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现处理规模2万吨/天,由于现状污水处理厂本身工艺设计不完善,耐冲击负荷能力弱,处理能力有限,无法适应开发区污水水质,无法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达标。通过技术和经济比较,在现状污水处理厂基础上,进行提标改造,并配套建设人工湿地,以实现服务区域内污水高效处理、稳定达标。
控源截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a) 污水管网泵站新建及修复工程。包括:开发区及盱城工业园区的污水管道新建,约12.42公里;通过CCTV管道检测对已建雨污水管网进行检测,如发现管网破损、接口移位、错接漏接、管径偏小等问题,对其进行改造或修复,约29公里,具体修复长度以实际检测后结果为准;企业红线内污水管道迁移,约15.25公里;三个污水提升泵站的建设。
b) 雨水管网新建及修复工程。包括开发区及盱城工业园区的约40公里雨水管道的新建及修复工程。
c) 龙王山干渠改道工程。龙王山干渠横穿开发区,占用大量工业用地,为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更好的科学规划雨污管网铺设,对龙王山干渠开发区境内5.45公里进行改道。
以上两个子项目的部分工程内容包括:华山路提升泵房、污水处理厂应急调节池、太和小区接管三个单项工程作为应急工程,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政府方累计投入的0.407亿元作为政府方投入的前期费用,由项目公司向建设单位进行支付。本项目全部内容总投资约7.34亿元。
项目运营内容
项目公司负责二污湿地项目的运营维护,对提标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厂和新建的人工湿地进行运营维护,提标改造后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除CODCr≤30mg/L、TP≤0.4mg/L外,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经湿地处理后,湿地出水水质主要指标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IV类水标准。
项目公司负责控源截污项目的运营维护,负责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内全部约107公里污水管网及配套泵站运营和全部约150公里雨水管网及配套泵站运营,龙王山干渠改道工程不含运营工作。
项目总投资构成如下表:
序号 | 项目 | 投资额(万元) |
一 | 控源截污项目 | 49179 |
1 | 工程费用 | 37834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588 |
3 | 预备费 | 4242 |
4 | 建设期利息 | 2515 |
二 | 二污湿地项目 | 24240 |
(一) | 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 12216 |
1 | 工程费用 | 9718 |
1.1 | 建筑工程 | 5689 |
1.2 | 安装工程 | 1304 |
1.3 | 设备购置 | 2725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1142 |
3 | 工程预备费 | 1086 |
4 | 建设期利息 | 231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40 |
(二) | 人工湿地工程 | 12024 |
1 | 工程费用 | 9250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1122 |
3 | 预备费 | 1037 |
4 | 建设期利息 | 615 |
三 | 合计 | 73418 |
采购标的及中标金额
1. 资本金投资回报率6.99%;
2. 融资利率6.99%;
3. 建安下浮率10%;
4. 控源截污运维服务单价20000元/公里·年;
5. 污水处理运维服务利润率10%;
6. 年污水处理运维服务成本单价的最高限价1.8元/吨;其中期初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成本单价最高限价1.6元/吨,期初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成本单价最高限价0.2元/吨。
中标主要条件
合作期限:PPP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除非依据《PPP项目合同》延长或提前终止,二污湿地项目PPP合作期30年,包括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控源截污项目PPP合作期12年,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
服务要求:按照《PPP项目合同》及其附件约定。
项目预算: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7.34亿元。
回报机制:PPP合作期内,项目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的规定负责本项目范围内所有项目设施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以及运营维护,并按约定在运营期内每年收取政府付费。
编辑:赵凡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