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维护内容:在子项目二的经营期内,运营维护内容包括崇山污水处理厂等已建三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含泵站)的运营维护工作。
合作年限:
(1)子项目一:合作期为25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本项目整体建设期不超过3年【从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正式签署《项目合同》当日(或签署关于承继《项目合同》的补充合同当日)至全部村镇污水收集系统及污水处理系统竣工验收合格当日】,运营期22年【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第二十二(22)年后该自然日前一天止】。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期保持不变,合作期限相应延长(缩短)。
(2)子项目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含泵站)的经营期为25年(自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之日起计算)。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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