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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18人 四川公布5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件

时间:2018-11-12 10:39

来源:川报观察、四川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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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边督边改边公开要求,加强督促指导,严格审核把关,同步追责问责。 截至11月10日,四川全省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9个信访问题开展责任追究,问责18人,其中政务处分1人、诫勉10人、通报 6人、责令公开道歉1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5人。现将5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件一

金堂县淮口镇四季春天清洁服务公司违规抽取地下水等问题。

2018年11月5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件举报淮口镇四季春天清洁服务公司洗衣污水加药机器很少开启、盗取地下水等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经金堂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金堂县水务局项目办常务副主任汪文进行通报,给予金堂县成阿工业园区管委会经贸发展局副局长文福明诫勉谈话。

案件二

绵竹市新市镇石虎村琪意建材经营部排放废气污染环境问题。

2018年11月3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电话举报新市镇石虎村人造石材厂排放有毒气体污染环境,且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经绵竹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绵竹市经科局局长张正富进行通报,分别给予绵竹市经科局总经济师陈骁、绵竹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任良波诫勉谈话。

案件三

梓潼县马鸣乡前桥村绵阳三金三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

2018年11月4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电话举报马鸣乡前桥村7社一家塑料厂产生刺鼻性异味和烟雾等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调查还发现该厂存在未按环保影响备案报告中的整改要求做好沉淀池防渗措施和生产车间的密闭、降噪措施等问题。

经梓潼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梓潼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长黄前诫勉谈话,给予梓潼县环保局规划与建设项目管理股股长严明政务警告处分。

案件四

筠连县镇舟镇前进村水洋煤矿产生噪音和空气污染问题。

2018年11月3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电话举报位于镇舟镇前进村4组的水洋煤矿排放大量灰尘、产生噪音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安装的除尘设备没有运行等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经筠连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责令筠连县镇舟镇安办主任张连伟公开道歉,给予筠连县安监局派驻水洋煤矿驻矿安监员汤朝均诫勉谈话。

案件五

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塘桥村黄桷梁子蛋鸡养殖合作社污染环境问题。

2018年11月4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电话举报代市镇塘桥村7组黄桷梁子蛋鸡专业合作社污染问题严重,且多次举报均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问题。

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经广安市前锋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前锋区畜牧局局长张宗国进行通报,分别给予区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谢兵、代市镇安办主任唐继圣诫勉谈话。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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