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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第二批)开始征集

时间:2018-11-16 09:22

来源: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环保技术国际交流合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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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典型案例(第二批)的函

各有关单位:

工业园区是我国工业企业的集聚区,因其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种类复杂、难治理等特点,已成为各地环保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其污染治理成效直接影响着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情况。随着我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简称第三方治理)以其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优势,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提升带来了新的解决方案。但因工业园区第三方治理市场发展尚不完善,排污单位在选择第三方服务时,仍面临信息不对称、技术分辨能力弱等诸多挑战。

为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环规财函〔2017〕17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促进我国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发展,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于2017年6月联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共同开展了“2017工业园区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征集和评选”工作,并于2018年8月向各省市环保厅局印送了“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第一批)的函”,推荐了“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环保顾问式服务平台”等6个典型案例,供各地在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参考借鉴。截止2018年10月,我中心已组织入编案例的技术单位参加生态环境部和相关省厅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培训或技术对接会议10余次,向1000多家工业园区推荐和推广了案例经验。

为进一步推动《意见》落实,引导和支持工业园区开展第三方治理工作,我中心拟联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华环保联合会、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E20环境平台以及环保技术国际智汇平台省级基地单位,共同开展“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第二批)征集”活动。特邀请你单位协助收集、推荐本系统、本地区在工业园区第三方治理领域有积极影响的典型案例,参加本次征集申报活动。具体征集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对相关工业园区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提升有重要贡献或有示范作用的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优秀案例。案例征集分为污染治理类和综合服务类,污染治理类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园区污染综合治理、污水治理、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与资源化利用等;综合服务类包括但不限于污染物排放监测、预警预报、智慧信息平台建设、环保管家服务等。

二、征集流程

(一) 填写“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典型案例征集表格”(见附件2),并根据“典型案例编写提纲及评价指标”(见附件3)编写典型案例介绍,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刻成光盘,连同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一同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邮编:100035,收件人:韵晋琦);

(二) 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函审、会审,并对业绩突出的优秀案例进行现场考察;

(三) 综合考虑案例的模式创新、治理效果、经济合理、管理规范等因素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在相关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第二批)”予以推荐。

三、案例推广

对纳入“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的单位优先加入“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作伙伴关系”,支持与国内外工业园区开展技术对接和服务,并可获得在国内外相关展会、论坛展示的机会。

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韵晋琦

电 话: 82268936

传 真: 82200586

邮 箱: yun. jinqi 0mepfeco.org.cn

附件: 1.典型案例征集支持单位名单

2.典型案例征集表格

3.典型案例编写提纲及评价指标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公约履约技术中心)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1

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第二批)

支持单位名单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华环保联合会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E20环境平台

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

中国盐城环保科技城

北京市环保产业协会

天津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河北环保联合会

辽宁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吉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江苏环境经济技术国际合作中心

浙江省环保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山东省环保技术服务中心

湖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广西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心

重庆市环保产业协会

四川省环境保护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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