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中国水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了解到,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水务局天水市麦积区乡村振兴农村供水及污水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正式发布,天水市麦积区乡村振兴农村供水及污水处理PPP项目开始招标。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乡村振兴农村供水及污水处理PPP项目静态总投资32077.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8378.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72.06万元,预备费2327.33万元。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本项目位于麦积区所辖各乡镇及道北办,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子项目:
(1)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具体包括:
原供水站相关工程:依托于原供水站的出水,不能独立制水、供水的配套工程,包括配套延伸管网及入户工程、原供水站的提升改造工程等。
单村独立供水点工程:因某些村落原供水站供水范围无法覆盖而建设的无需依托原供水站的出水,可独立制水、出水的小型供水工程。
(2)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共13座污水处理站,排洪渠5562米。
附
天水市麦积区水务局天水市麦积区乡村振兴农村供水及污水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编号:TGZC2018-664
二、项目名称:天水市麦积区乡村振兴农村供水及污水处理PPP项目
三、招标条件:
天水市麦积区乡村振兴农村供水及污水处理PPP项目已由天水市麦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麦发改【2018】214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以麦政发【2018】87号文批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实施机构天水市麦积区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本项目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麦积区所辖各乡镇及道北办,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子项目:
(1)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具体包括:
原供水站相关工程:依托于原供水站的出水,不能独立制水、供水的配套工程,包括配套延伸管网及入户工程、原供水站的提升改造工程等。
单村独立供水点工程:因某些村落原供水站供水范围无法覆盖而建设的无需依托原供水站的出水,可独立制水、出水的小型供水工程。
(2)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共13座污水处理站,排洪渠5562米。
2、招标范围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方。
(2)本项目招标采购完成后,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与采购人签订《天水市麦积区乡村振兴农村供水及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并依据PPP项目合同与政府指定的出资人(天水麦积区汇财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麦积区区域内共同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为:天水麦积区汇财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政府方认缴出资20%,社会资本方认缴出资80%);项目公司成立后再与项目采购人签订协议,明确中标社会资本方的权利和义务;项目公司在PPP项目合作期限内负责项目的设计(或设计优化)、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全部工作。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除项目预期收益可作为本项目融资担保外,其他项目资产不得用于对外担保、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任何形式的他项权,项目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本项目总投资:项目静态总投资32077.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8378.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72.06万元,预备费2327.33万元。
(4)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5)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申请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应具备该条件)
(3)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申请人须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档案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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