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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的创新PPP模式探讨

时间:2018-11-30 10:56

来源:水工业市场杂志

作者:何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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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有所值定量评价PPP值小于PSC值,物有所值量值和指数均为正,该项目适合采用PPP模式实施。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比采用传统方式将节省成本费用,同时本项目交付给社会资本来做,可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提高项目运营效益,推动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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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行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PPP模式实施要点分析

对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无论是从政策导向还是现实选择上,PPP模式都具备其独特优势。但是在项目设计和实施操作过程中,还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1.合理确定边界条件,风险共担

农村各地区区域差别较大,需按照地区差异,因地制宜采用适合的技术和处理模式,合理确定项目合作边界条件、合作内容,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的责权利的划分,确定政府和社会资本的风险承担方式,合理共担风险。

2.高效区域统筹安排

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往往投资额较小,居民住宅区域分散,无法形成规模效益,若按各行政村单独立项审批实施,会导致县域范围内类似小型项目居多,前期费用翻倍增加。因此政府应由旗县相关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整体打包,将县域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进行捆绑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提升项目的规模效益,提高项目收益能力,吸引实力过硬的社会资本。而且采用项目整体打包立项的办法,还可以降低前期各类咨询费用,节省人力、物力,提高审批、实施效率。

3.理清土地供应问题

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简称为农地。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PPP项目用地多数集中在居民聚集区,单个项目体量小,占地选址零星分散,不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中关于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设施等建设”的规定,项目实施可利用预留建设用地指标解决土地供应指标问题。

4.加强政府专项资金整合

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由水务、发改、环保、住建等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分管,均有各类政府专项资金,可以用于项目建设和运营补贴支付,县政府在整合项目的同时,也可以整合不同渠道下达的专项资金,根据其建设内容、来源和用途要求,合理规划安排,利用好各项补助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减轻财政支付压力。

5.完善定价调价机制

当前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推广尚有一定难度。因此积极探索农户缴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付费机制,综合考虑建设运营成本、财政承受能力、农村居民意愿,合理确定服务价格水平和补偿机制,是此类项目的难点问题。

6.建立合理的运营补偿机制

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在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无法推行的情况下,设置合理的项目回报机制,对于项目成功落地至关重要。对于财力不足的县,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加大财政资金倾斜力度,统筹政府各类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另一方面,结合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增强项目的经营性,通过经营性收入的提升,提高项目盈利能力。有条件的县可以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进行捆绑,实行一体化开发和建设,增加运营第三方收益来源。

7.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

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与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项目设计应充分考虑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与村镇村民自治组织、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密切合作,引导农民参与项目规划和实施,推行村庄保洁员制度,通过分散式污水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为农民提供肥料和能源,使农民得到实惠,完善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8.加强绩效监督考核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长期稳定运营,应加强项目的运营绩效考核,建立绩效考核与付费挂钩机制。通过建立户、村、镇、县(旗)的多级监督管理考核机制,设立绩效考核小组,确保项目稳定运营,提高项目运营的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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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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