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经济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科学确定治理方式和技术。规模较大、人口集中的村庄因地制宜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灵活运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确保治理方式简便、适用、有效。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建成但未正常运行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收集系统和运营机制,实现正常运营。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对于城镇管网短期内覆盖不到、居住分散的村,选择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暂无能力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要合理建设污水排放沟渠,解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优先推进全国重点镇、南水北调中线汇水区及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干线沿线、河流两侧和市界周边乡镇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抓好13个省、市级农村污水治理试点工作。2019年,继续扩大试点范围,乡村污水处理覆盖率提高5个百分点。到2020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的村占比在20%以上。
2.积极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实行常态化保洁管理。
3.推进乡村卫生创建。持续开展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创建活动,提升卫生创建工作质量,扩大覆盖面。到2020年,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建安区全部创建为省级以上卫生县城,新增3个国家级卫生乡镇、9个省级卫生乡镇。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促进群众健康行为养成。
(四)着力提升村容村貌
1.实施村庄硬化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每年新建改建300公里以上,优化完善村庄路网。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2020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村庄小路、支路以及宅间巷道,尽量使用石板、砂石、青砖、鹅卵石等材料进行铺设。
2.实施村庄绿化工程。实施“绿满许昌”行动计划,建设绿色生态村庄,2020年年底前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积极开展绿化模范乡村创建活动,到2020年,全市建成30个市级绿化模范乡镇、300个市级绿化模范村。村庄绿化应选择乡土树种,尽量保留村内原有树木,禁止毁坏、移植古树。因地制宜推进“果树进村”,建设一批村在林中、林在村中、花果飘香、生态优美的新农村。
3.实施村庄亮化工程。按照方便居民生活的基本要求,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实现村庄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建立村庄亮化管护机制,确保照明设施正常使用。积极推广普及节能灯具,发展太阳能、风能联体路灯。
4.提升村庄形象面貌。推广“一宅变四园”(把荒芜宅基地改造成游园、花园、菜园、树园)的做法,整治荒宅荒院荒片,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提升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针对平原、山区、岗区不同地域和文化特色,合理确定村庄民居风格和建筑指导样式,引导促进民居建筑风格与村庄整体风格相协调,着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新(改)建房屋要突出当地传统民居特色和时代特征,防止盲目照搬照抄、千村一面,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统筹做好农房抗震改造,全面解决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安全问题。
5.加强乡村文化内涵挖掘。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形成良好乡风、淳朴民风。充分发挥乡村文化资源优势,深入挖掘孝道、乡贤、传说、民俗、古民居等文化遗存内涵,发现总结道德模范、先进人物的创业、奋斗、奉献精神,将文化延伸到美丽乡村建设各个环节,使村庄形成独特的文化符号。具备条件的村要坚持节约实用原则,利用旧民居、旧厂房、空闲民居等场所,建设展现乡愁记忆的村史馆、文化馆,或者根据产业特点建设产业文化馆。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要挖掘地域文化特色,引导发展乡村文化体验游。注重保留村庄原有风貌,留住“乡土记忆”,建设特色文化村镇。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按照城郊融合类、拓展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整治改善类、搬迁撤并类五类村庄标准,对现有村庄进行摸底调查,科学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做到不规划不建设。落实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主体、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积极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规划编制要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市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基本覆盖,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80%。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各县(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明确和细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适用范围、申领程序、监督管理等,健全基层管理机构,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宣讲村庄规划,让村民了解规划、看懂规划、认同规划、执行规划,使规划转化为村民自觉行动。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支持村级组织和村民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置“绿色窗口”,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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