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印发《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征求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充分发挥自动监测数据打击超标排污的作用,加强我省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监管,督促排污单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8年12月25日前反馈至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征求意见稿可登录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检索查阅。
联 系 人:韩海旺 赵凌飞
联系方式:0371-66309217
电子邮箱:hnshjjkzx3@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1321房间
邮政编码:450046
2018年12月18日
主办:监控中心督办:监控中心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印发
编辑:刘影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