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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时间:2018-12-29 10:35

来源:湖南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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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开发问题突出。

1.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采砂问题突出。省水利厅违规批复位于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采砂权有偿出让方案。岳阳市政府、岳阳县政府及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水务、河道采砂等部门履职不力,未能取缔违法采砂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岳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熊炜(时任岳阳市副市长)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岳阳市水务局局长陈正文(时任岳阳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岳阳市交通局副局长赵启鸿(时任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岳阳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湘龙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岳阳市水务局副局长徐育才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岳阳市河道采砂管理处主任曹伟东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君山区区长李勇(时任岳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政务记过处分。岳阳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袁文等4人因在河道采砂监管中违纪违法,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省水利厅相关责任人员与自然保护区内违规许可采砂问题突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问题合并处理。

2.采桑湖外包破坏生态环境,生态修复工作未按要求开展。岳阳市君山区政府同意采桑湖镇政府将采桑湖违规对外承包经营,导致发生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且滞留采桑湖生态修复专项资金,未按要求组织实施采桑湖生态修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君山区委书记谢胜(时任君山区区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君山区副区长丰为民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君山区政府办主任杨曙东(时任采桑湖镇党委书记)政务警告处分,免去君山区政府办副主任朱运行(时任采桑湖镇党委书记)职务。

3.君山后湖违规承包,生态严重破坏。君山公园将后湖承包给下属单位,引发干湖捕捞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且未按要求拆除后湖矮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岳阳市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黄二良(时任君山公园主任)政务警告处分,君山公园水上开发中心原经理龙月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免职。

十二、益阳市大通湖水质持续恶化。大通湖申报为国家良好湖泊以来,大通湖区委、管委会及环保、水务、渔政等部门未按要求取缔湖内投饵养殖,对企业违规养殖及捕捞行为监管不力,大通湖水质持续恶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沅江市委书记陶德保(时任大通湖区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益阳市政府副秘书长梁成立(时任大通湖区管委会区长)政务记大过处分,对大通湖区管委会副区长钟剑波、大通湖区委委员姜利文(时任大通湖区管委会副区长)、大通湖区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张勇军、大通湖区管委会副区长孙功伟予以诫勉,同时给予佘卫光等4人政务处分。

十三、华容县水污染治理工作滞后,华容河水质持续恶化。华容县未按要求建设污水处理工程。华容县城区因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部分污水直排华容河,导致华容河水质持续恶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华容县委书记刘铁健、华容县县长陶伟军予以诫勉,给予华容县政府正科级干部蒋志新(时任华容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内警告处分。

十四、黄盖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突出。黄盖湖水域存在网箱养殖、迷魂阵捕捞等违法行为。临湘市政府及林业、畜牧等部门未能取缔湖内违法养殖及捕捞行为,未按要求拆除养殖设施,违规核定捕捞许可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垂利(时任临湘市政协副主席、林业局局长)政务警告处分,给予临湘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余振华政务警告处分,对临湘市林业局党组书记李王安予以诫勉,对临湘市副市长彭海云通报批评。

十五、常德市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水环境问题突出。

1.珊珀湖投肥养殖导致水质恶化。珊珀湖作为安乡县备用饮用水水源地,长期存在投肥养殖违法行为,造成珊珀湖水质恶化。安乡县委、县政府对珊珀湖水质恶化问题整治不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鼎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林红华(时任安乡县副县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安乡县副县长周宏林党内警告处分。

2.常德市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十分突出。常德市城区未能按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导致部分生活污水直排。常德市政府对项目建设组织领导不力,承建部门未能按期建成项目,环保部门监管不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黄金陵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凡荣(时任常德市经建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常德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关建锋(时任常德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3.常德市经开区生活污水直排三岗渠,三岗渠水质恶化。常德市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组织领导不力,承建部门未能按期建成项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常德市委副厅级干部周运来(时任常德市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雷光承(时任常德市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党内警告处分。常德市经开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向绪彦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合并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时,还分别给予朱佳宏等5人党纪政务处分。

4.常德市简易填埋乡镇农村垃圾,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全市简易填埋乡镇农村垃圾量达到100万吨,其中10个垃圾堆放点位于洞庭湖保护区范围,环境隐患较大。常德市农委对农村垃圾简易填埋环境隐患整治不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常德市农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仕英党内警告处分,对常德市农委党组书记、主任李百艳予以诫勉。

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一湖四水”系统联治、长株潭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固体废物处置与加工利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为重点,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与环保协同共进,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点、三湘人民生活的增长点、展现美丽湖南形象的发力点。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摆到突出位置,扛牢抓实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责任,答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这一历史性答卷。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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