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升级省级大气质控中心,提升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
为进一步完善省级大气质控中心质控体系,提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质控水平,依托国家华东区域质控中心的工作平台与合作机制,充分考虑我省及华东区域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控制业务发展需求,加强省级大气质控实验室能力建设。2020年,增配2套高精度流量传递质控设备、6台臭氧量值比对设备、2套标准品(SO2、CO、NO)不确定度验证系统以及2套颗粒物标准膜测试装置;对现有的大气环境预警预报会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强臭氧预报及在线污染源解析能力,提升省、市两级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时长与精细化程度,实现10天空气质量精细化预报能力,将PM2.5和臭氧预报准确率提升至80%以上。
4.建设省级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精准治污、科学管控水平,增强及时发现问题、分析污染成因的能力,大幅提升应对和处置时效,避免“一刀切”,建设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该系统参照生态环境部“千里眼计划”,利用热点网格技术,筛选出我省污染贡献较高的网格2016个,每个网格大小为3千米×3千米,根据其污染贡献高低,在贡献较高的网格中布设4台网格化监测设备,开展重点加密监控,其余网格布设1-2台网格化监测设备,总计布设4875台各型自动监测设备,监测项目为PM2.5等常规指标。同时在原有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基础上,建设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数据处理与应用子系统,实现对现场端监测数据进行采集、校正以及多源数据的融合、分析,实时进行污染识别和跟踪,相关异常排放事件报警信息通过手机直接发送到执法现场端。
5.扩大重点乡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覆盖面。
为实现全省空气自动监控重点乡镇全覆盖,落实重点乡镇空气质量考核工作,选取苏南重点城市及近年来设区市中空气质量排名相对靠后的地区,2020年在无锡、徐州、常州、苏州、连云港、宿迁、扬州、镇江、淮安等市辖区内的561个重点乡镇,建设空气自动站,监测因子包含PM2.5、PM10、SO2、NO2、CO、O3等六项常规污染物。
6.建立健全我省重点港口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
为了解典型港区大气环境特征变化,监督高排放船舶及劣质油品的使用,促进港区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开展重点港口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长三角水域江苏省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的通知》相关重点港区设置要求,2019-2020年,选择13个典型港区建设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组建重点港口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重点关注PM10、PM2.5、SO2、NO2、CO、O3及VOCs等污染因子。覆盖省内重点发展港区南京港、镇江港、扬州港、泰州港、无锡港、常州港、南通港、苏州港、连云港港及盐城港等10个港区,同时覆盖运河流域的苏州、徐州、宿迁三市运河流域重点港区。从事易起尘货种装卸的港口应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设备,2020年底,大型煤炭、矿石码头粉尘在线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7.强化重点化工园区VOCs监测监控。
为实时监控重点化工园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评估化工园区VOCs防治成效,支撑环境管理和精准管控,2019-2020年,根据重点化工园区实际情况及常年气象条件,对全省54个重点化工园区(集中区)每个园区上、下风向布设在线监控点,预计建设108个园区VOCs自动监测站。其中2019年在沿江34个化工园区建设,其余于2020年建设。针对空气质量常规污染物(PM2.5、PM10、SO2、NO2、CO、O3)以及VOCs特征组分(对O3生成影响较大的组分、异味和恶臭组分),开展在线监测,组建重点化工园区VOCs监测监控系统。
8.建设船舶尾气排放遥控监测系统。
为进一步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我省船舶排放控制区工作,准确掌握辖区航行船舶尾气排放情况,2019年6月底,在长江江苏段南京三桥、南京四桥、润扬大桥、泰州大桥、江阴大桥、苏通大桥安装船舶尾气遥测仪共计23 套。2019-2020年在京杭运河江苏段等内河干线航道上安装船舶尾气遥测仪30套。
9.提升环境气象观测与人工增雨系统。
新建1个省级气象大气超级站。在生态环境好的金坛气象观测基地和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区站建设省级大气超级站,其中金坛大气超级站已经建成,需新建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区大气超级站。建设内容为:颗粒物(PM10、PM2.5)、反应性气体(SO2、NO2、CO、O3)、温室气体(CO2、CH4)、气溶胶激光雷达、风廓线雷达。
建设70个环境气象观测站。在全省70个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中配齐颗粒物(PM10、PM2.5)和O3等污染物监测设备,开展三项常规污染物监测,建成环境气象观测站。目前全省已在25个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建有包含PM10、PM2.5在内的颗粒物监测设备,23个国家站建有包含SO2、NO2、CO、O3在内的反应性气体监测设备,再新建45套颗粒物(PM10、PM2.5)监测设备和47套O3反应性气体监测设备。
共享风廓线雷达高空风资料。高空风资料对城市环境预报具有重要意义。气象部门在全省已经建设23部风廓线雷达,分布在全省各地级市和重要区域,开展全省高空风的连续观测,需建设气象局到生态环境厅的网络通道,落实运行维持费用。
升级人工增雨系统。在现有人工增雨系统基础上,增加相关仪器、软件平台,开展人工增雨改善大气环境作业。包括省级人工增雨作业指挥系统升级改造,人工增雨示范基地新增3套微波辐射计(淮安、镇江、连云港)和1部移动微雨雷达、1套探空火箭监测系统。
(三)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系统。
构建全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系统、新建一批生态地面观测站点,用于全面开展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和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空间监测监控。加快发展生物监测技术,优先保障生物多样性和生物毒性检测分析能力建设。逐步完善全省农村环境监测网络,三年内每个乡镇至少布设1个村级监测点位。
1.构建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守住重要生态空间。
面向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区及其他重要生态空间,开展新一代卫星遥感数据接收系统、遥感数据处理与管理系统、水环境遥感监测业务系统、大气环境遥感监测业务系统、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业务系统建设。扩大卫星遥感数据来源,从原有的4颗卫星增加到11颗主要卫星;提升数据标准化、自动化处理能力,加快生态监测响应速度,从原有人工解译模式变为自动作业-人工核查的新模式,第一时间发现生态破坏行为;结合管理需求拓展监测业务领域,将与“山水林田湖草”密切相关的水、气、生态领域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在做好生态监测评价的同时实现遥感技术在太湖蓝藻预测预报、水体水色异常识别筛查、区域大气污染空间分布动态监测、沙尘天气预警等方面的应用。2019年1月-12月,在省监测中心建立新一代卫星遥感数据接收系统、遥感数据处理与管理系统、水环境遥感业务系统、大气环境遥感业务系统、生态环境遥感业务系统5个监测系统,全面提升生态监测能力水平,满足全省生态空间保护需求。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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