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打好地下水超采治理攻坚战。以南水北调等现有水利工程设施为骨架,织密平原河库水网,提高地下水漏斗区水源统筹能力和供水保证程度。建立多水源统一调度机制,引足用好外调水。充分利用河库洼淀,在汛期积极蓄水。加大再生水、雨洪水等非常规水开发利用,提高水资源承载力,拓展超采区替代水源,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推进农业、工业和城镇节约集约用水,积极推广中水回收利用,持续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到2020年,全部关停城镇集中供水范围内具备关停条件的自备井;城镇管网漏损率下降到10%以内,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农村达到3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超过85%。到2030年,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七)打好白洋淀上游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以白洋淀上游流域水生态提升为重点,加强白洋淀上游流域水环境质量管理。坚持内源与外源共治、污染治理与环境监管并重,以实施工业生产、城镇生活、农业农村等方面污染源整治为重点,加大对白洋淀上游河流、黑臭水体、纳污坑塘等水体整治力度,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大力削减入河污染负荷。
六、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围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用地安全利用、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资源化利用、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抓好源头防控,注重风险管控,全面排查调查,强化执法监管,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推进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根据土壤污染程度,组织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建立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严格实施分类管理。加大未污染耕地保护力度,确保耕地污染程度不上升;着力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开展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列入名录且未经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化工服务用地,坚决杜绝“毒地”开发,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严格风险管控。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
(二)实施污染源头风险防控。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格执行相关涉重金属行业准入条件和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禁止区域重金属排放量继续上升的地区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强化空间布局优化与管理,严格控制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项目,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或者改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制药、铅酸蓄电池行业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组织开展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对整改后仍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关闭。确保2020年底前,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铬、砷的排放量要比2013年的排放量分别削减30%、24%、25%、6%、20%。
(三)健全垃圾处理处置体系。鼓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安全处置,推进省会城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到2020年,我市建成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垃圾分类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产业化体系基本形成,纳入强制分类范围的生活垃圾收集覆盖率达到国家要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点),清理现有无序堆存的生活垃圾。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鼓励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等资源化利用示范。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组织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精准掌握涉危单位产生、贮存、运输、接收、利用、处置等情况,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的固体废物堆放倾倒点,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查明来源,落实相关责任,限期完成处置工作。结合污染源普查,全面调查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筛选产生量大的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建立固体废物类别和处置流向清单。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出口,并逐步淘汰、替代。
(五)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和绿肥种植;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到2020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贮存和处理处置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在产粮(油)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处置试点。到2020年,全市废弃农膜回收率不低于80%,力争实现全面回收利用,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六)加快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推动栾城区先行区建设,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受污染土壤风险管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政策机制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建立科学、高效、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到2020年,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七、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开展全市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原则,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功能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参与构建京津冀生态安全格局。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落地。加快建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体系,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机制,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准入制度。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完善监测监管机制,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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