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试点评估
生态环境部对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开展中期评估。
(五)经验总结
试点正式实施三年后,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试点总结,总结成效与经验,组织相应推广活动。
三、时间要求
请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推荐的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备选项目清单和相关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联系人:科财司辛璐 岳子明
电话:(010)84947860-528、(010)66556134
传真:(010)6655612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邮箱:xinlu@caep.org.cn
附件:《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5月9日
抄送: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附件:《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一、试点区域基本概况
(一)试点区域范围与区位
(二)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二、试点基础
(一)环境现状与主要问题
(二)环境治理工作基础
三、试点工作目标与预期产出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试点工作目标
(四)试点预期产出
四、托管服务内容与依托项目
(一)托管服务内容
(二)依托项目名称与建设内容
依托多个项目的,需分别说明。
(三)协同处理处置方案
(四)投资与运行费用估算
(五)依托项目实施进展
五、托管服务实施方式
已完成承担主体采购的,以下内容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一)实施主体
(二)运作方式(含托管周期)
(三)投融资结构(含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四)回报机制
(五)风险分配与配套安排
(六)托管服务采购方式与要求
(七)核心边界条件与财务测算
六、托管服务按效付费机制设计
(一)绩效考核指标
(二)绩效考核方法
(三)按效付费机制
七、政策机制创新
八、试点组织实施
(一)实施机制
(二)进度安排
九、试点效益分析
(一)环境效益
(二)经济效益
(三)社会效益
附:依托项目立项及批复文件
包括项目可研批复文件等,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需提供纳入PPP项目库的证明文件等。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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