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坚定基础的一年,也是青海省全面完成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任务的关键之年。为全力推进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建设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定了《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19年度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经报请省政府审核,目前已印发各市(州)委和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工作要点》围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家园等重点工作提出了72项具体实施内容,同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分工职责。
据悉,今年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具体内容包括,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将推进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打造沿黄和湟水河生态经济带,持续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方面将持续推进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等重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加快推进青海湖等湿地保护与恢复等,持续完善引大济湟西干渠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方面将全面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力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构建清洁能源体系等;同时还将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纵深推进碧水保卫战等;建设美丽家园,深入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及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等;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发展文化生态产业等,不断使生态文明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让全社会都参与到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中,努力建成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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